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cz-2303001-23003
预算金额1986.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先生0719-8631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4 10: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4 10:32发布单位: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6-05项目监管地:十堰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303001-23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000000000

3、项目名称:十堰市泗河流域茅塔河开发区段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86.47(万元)

6、最高限价:1986.47(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零厂襄渝铁路桥下,止于白浪村陈家湾。
建设规模:该项目河道总长约1.65km,总占地面积约8万m2。实施河段范围包括两个区域,分别为武当大道桥下游286m处至祥安巷桥下( k0+400一k1+400 )、中观西路桥下至龙门一路桥下(k2+800-k3+450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带、生态廊道、污染源控制等工程,具体规模如下:水生态修复带工程:现状河槽改造4800m2,河道基底整理(清淤)60589m2,构建河槽湿地25453m2,水生植物种植22583m2。生态廊道工程:河床整理33977m2,湿生植物种植27375m2,巡检步道巡检步道共897m,出入步梯5处,花岗岩石材平台712m2,混凝土压模平台813m2、透水格宾石笼平台359m2、透水格宾石笼座椅7个、透水格宾石笼景墙15个、电焊格宾石笼挡墙37m3、透水格宾石笼挡墙476m3。污染控制工程:更换维修管道5500m,检查井70座,排水口改造砌护4处,冒井区域改造78座。
招标范围:依据有关批复、招标人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该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设计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完成并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通过,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完成竣工图编制等。2)施工范围: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水生态修复带、生态廊道、污染源控制等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维保工作等。3)采购范围: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载明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等。4)其它内容:配合业主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报批工作等。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单独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若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且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注:1.近5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境外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只能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其它: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④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⑤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3、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凡本处公告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不一致的,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白浪开发区白浪街道白浪中路88号2楼

联系方式:0719-83198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

联系方式:0719-863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0719-86310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