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核化救援专项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2022-JL02-W1163)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l02-w116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核化救援专项设备(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2-JL02-W116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将全部货物免费运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6月 2日10时至 6 月8日19时(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供的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16699203017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W1163+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站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1542186010@qq.com,邮件主题:W1163+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每日都有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请不要催促,是否审核通过都会以邮件形式回复,请留意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2月(含)以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
九、开标现场要求
每家供应商仅允许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必须与参与现场投标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慕助理
移动电话: 16699203017
传 真: 0991-4980544
邮 箱: 1542186010@qq.com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移动电话: 18599093536
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7.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核化救援专项设备(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2-JL02-W116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将全部货物免费运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现场洗消系统 | 详见公告附件7 | 套 | 4 | |
2 | 防毒面具 | 详见公告附件7 | 套 | 100 | |
3 | 小型无人机辐射监测系统 | 详见公告附件7 | 套 | 2 | |
4 | 复合性气体检测仪 | 详见公告附件7 | 套 | 2 | |
5 | 堵漏器材 | 详见公告附件7 | 套 | 6 | |
6 | 核化生救援专家咨询系统 | 详见公告附件7 | 套 | 1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6月 2日10时至 6 月8日19时(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供的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16699203017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W1163+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站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1542186010@qq.com,邮件主题:W1163+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每日都有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请不要催促,是否审核通过都会以邮件形式回复,请留意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2月(含)以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
九、开标现场要求
每家供应商仅允许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必须与参与现场投标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慕助理
移动电话: 16699203017
传 真: 0991-4980544
邮 箱: 1542186010@qq.com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移动电话: 18599093536
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7.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参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