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四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四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四批渗滤液应急处理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四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
标人为_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_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四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招标内容及范围:租赁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及服务,包含本次应急处理服务所
需的施工、设备、人员、药剂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
5、安装及服务期限:安装调试期为自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限自设备安装
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之日起至处理渗滤液5000m(按产水)为止,最终处理量以采购人实际
需要为准,最高不超过5000m。
6、质量要求: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规定的
排放标准。
7、招标控制价:190.00元/立方米,超出此招标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予以作废处理。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可提供与之相关
的人员、设备及服务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
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四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方法: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2
日17时30分将报名资料PDF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csfwzcb@163.com,统一压缩并以:“公
司+联系人+电话”命名。报名资料要求如下:
(1)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报名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招标人将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10时30分。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盖章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统一转换
为电子版PDF格式并设置为(打开)加密。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
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人指
定邮箱:3455818228@qq.com,邮件正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
联系方式。
4、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发送至招标
人指定邮箱:3455818228@qq.com,邮件正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5、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时(发送密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官网www.xxpytzjt.com进行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538112832
2022年11月21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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