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东方路幼儿园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兴市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园项目-现代渔业种业中心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S20240600101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园项目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投备(2024)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美丽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现代渔业种业中心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9286.50平方米(地上面积25825.65平方米,地下面积约410.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主要包括苗种繁育中心1建筑面积3190.96平方米、苗种繁育中心2建筑面积3190.96平方米、良种选育中心建筑面积3669.44平方米、智慧渔业中心建筑面积3669.44平方米、科研楼建筑面积5409.60平方米、行政办公楼3048.98平方米、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建筑面积6753.82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配电房及门卫)面积353.3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7109.19万元,建安费暂定13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408.058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1)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结束止;
(2)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跟踪审计结束止;
(3)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
2.1.6工作质量目标: 合格 。
2.2招标范围:宜兴市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园项目-现代渔业种业中心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包括清单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工程监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或年龄在65周岁内仍在投标人企业执业的退休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
3.3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兼任):
3.3.1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3.3.2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3.3.3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自2019年4月18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4.2自2019年4月18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3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5.3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1日08时40分。
6.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招 标 人:宜兴市美丽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李晔
电 话:18061507326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99号420室
邮 编:214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10-85873317
2024年6月5日
注:1、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后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提供职称证。
2、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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