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服务综合比选采购的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提前做好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开展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采购工作,采购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服务期限
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期间(往年会计系列考试时间在4月~10月期间)
四、经费预算
人民币8万元,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基本情况
结合近年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提前筹备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按照考试组织部门和采购方技术保障要求,协助做好考试期间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利用无线电信息技术舞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六、项目实施要求
1.负责收集整理全国范围内会计系列考试中利用无线电作弊最新技术和频率使用情况,制定完善的保障技术方案;
2.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保障考场无线电环境安全;
3.对所有参与无线电安全保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保障业务培训;
4.安排技术人员全程负责设备运行维护,及时排查处理设备(包含我局现有考试保障设备)运行故障。
5.根据考试主办单位和采购方工作要求,现场派驻4位以上技术人员参与保障,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考试考点全覆盖。
七、项目承接标准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它组织;二是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单位内控、财务相关规定,以综合比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综合比选响应商的业务范围、服务(计划)方案(含设备、技术人员配备等)、业绩及证明材料、报价。
九、响应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前,以现场递交实物文件方式响应;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北楼541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十、响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一式纸质件三份(一正本二副本),响应文件须装订、密封。
2.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时限及地点现场递交,逾期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响应,不再变动。
(二)成交通知书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金额等事项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他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本公告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活动中确定服务要求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罗老师 0871-63115988
监督电话:0871-63610520
一、服务项目名称
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服务期限
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期间(往年会计系列考试时间在4月~10月期间)
四、经费预算
人民币8万元,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基本情况
结合近年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提前筹备2024年度昆明市会计系列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按照考试组织部门和采购方技术保障要求,协助做好考试期间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利用无线电信息技术舞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六、项目实施要求
1.负责收集整理全国范围内会计系列考试中利用无线电作弊最新技术和频率使用情况,制定完善的保障技术方案;
2.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保障考场无线电环境安全;
3.对所有参与无线电安全保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保障业务培训;
4.安排技术人员全程负责设备运行维护,及时排查处理设备(包含我局现有考试保障设备)运行故障。
5.根据考试主办单位和采购方工作要求,现场派驻4位以上技术人员参与保障,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考试考点全覆盖。
七、项目承接标准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它组织;二是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单位内控、财务相关规定,以综合比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综合比选响应商的业务范围、服务(计划)方案(含设备、技术人员配备等)、业绩及证明材料、报价。
九、响应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前,以现场递交实物文件方式响应;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北楼541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十、响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一式纸质件三份(一正本二副本),响应文件须装订、密封。
2.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时限及地点现场递交,逾期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响应,不再变动。
(二)成交通知书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金额等事项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他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本公告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活动中确定服务要求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罗老师 0871-63115988
监督电话:0871-636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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