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市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810sz24jl325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无为市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810SZ24JL3255 | 任务书编号: | FS34022520241370 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810SZ24JL325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路住建大厦六楼 | |||
联系人及电 话 | 黄主任 0553-3666623 | |||
招标代理机 构 | 名称 |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 | |||
联系人及电 话 | 吕梅 1773032658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11-27 09:15:00 | |||
第一中标候 选人 | 单位名称 |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0.69%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申林 | |||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34008734 | ||||
工期(天) | 2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1、佛子岭西路(大别山路-梅山南路)改造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 理 | ||||
项目负 责人(总 监)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裕安第二自来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 ||||
奖项 | 投标人:1、霍山县取水泵房新建工程PPP项目施工阶 段监理:国家优质工程奖; 2、芜湖县通航路(南湖路-机场三号路)工程:“黄山杯”; 3、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道路工程二标段:“黄 山杯” | |||
项目负责人:无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72%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杨帆 | |||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12002670 | ||||
工期(天) | 240 | |||
第二中标候 选人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1、长丰县凤麟路(魏武路-淮南北路)建设 工程监理; 2、瑶海区南淝河初期雨水截留调蓄工程 | ||
项目负 责人(总 监)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德政路(龙岗大道-临河南路)工程监理 | ||
奖项 | 投标人:1、环大鹏湾海岸公路改造工程(揹仔角-上洞 段):2023年度广东省市政金奖; 2、梧桐山河及其支流(茂仔水、赤水洞水)碧道工 程:2023年度广东省市政金奖; | |
项目负责人: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77%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周道华 | |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34001779 | ||
工期(天) | 2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1、襄阳东津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一 标段); 2、馆驿路 (潭冲路-创新大道) 建设工程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 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万涧路等工程监理 | ||
奖项 | 投标人:1、歙县布射大道(紫经大道-歙黟公路)道排 工程施工监理:“黄山杯”奖; 2、瑶海区一环路精品道路提升项目监理:“黄山杯”奖; 3、商合杭高铁柘皋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监理:“汾水 杯”奖; | |
项目负责人:无 | ||
评标被否决 单位及原因 |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足招 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基准值为方法一 详见附件 |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
提示 |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 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 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 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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