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省直各单位,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国家、省级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助力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各级采购人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仍有个别采购项目的文件编制存在设置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等问题,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造辽宁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升级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区间划分等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二、规范编制采购文件
(一)破除不合理门槛和壁垒。
采购文件编制,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作为评审因素;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或其它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及所在地等条件,设定或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不得对不同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信息,或提出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文件编制,要落实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等规定。要规范保证金管理,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严格执行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政策。要落实绿色采购,对属于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采购人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
(三)依法拟定采购合同。
采购文件编制,要细化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并应与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保障合同的履约执行。鼓励采购人在拟定采购合同时设定不低于合同金额40%比例的预付款,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采购人与供应商积极协商,通过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预付款保函金融产品,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范本,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三、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投诉举报救济渠道。
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聚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实行或变相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问题,整合力量、扭住关键、严格履职。要确保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针对供应商的投诉、举报,加快受理进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在法定期限内尽早办结。
(二)力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集中解决此类突出问题,又要着眼未来,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采购人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意识,提升规范编制采购文件水平。
(三)严格处理处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对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采购人进行处理,对采购代理机构严格落实“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省财政厅
2024年6月5日
辽财采[2024]130号关于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切实保障公.pdf
为共建共享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国家、省级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助力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各级采购人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仍有个别采购项目的文件编制存在设置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等问题,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造辽宁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升级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区间划分等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二、规范编制采购文件
(一)破除不合理门槛和壁垒。
采购文件编制,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作为评审因素;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或其它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及所在地等条件,设定或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不得对不同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信息,或提出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文件编制,要落实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等规定。要规范保证金管理,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严格执行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政策。要落实绿色采购,对属于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采购人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
(三)依法拟定采购合同。
采购文件编制,要细化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并应与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保障合同的履约执行。鼓励采购人在拟定采购合同时设定不低于合同金额40%比例的预付款,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采购人与供应商积极协商,通过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预付款保函金融产品,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范本,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三、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投诉举报救济渠道。
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聚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实行或变相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问题,整合力量、扭住关键、严格履职。要确保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针对供应商的投诉、举报,加快受理进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在法定期限内尽早办结。
(二)力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集中解决此类突出问题,又要着眼未来,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采购人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意识,提升规范编制采购文件水平。
(三)严格处理处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对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采购人进行处理,对采购代理机构严格落实“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省财政厅
2024年6月5日
辽财采[2024]130号关于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切实保障公.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