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01013143 | ||
项目名称: |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 ||
标的名称: |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挂牌价11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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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9月0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竞 价 公 告 受委托,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09月04日9:0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以网络竞价形式举行网络竞价会,标的物以现状展示为准,现就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具体事项如下: 一、竞价标的概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1.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面积约1912.4㎡,材料回收单价为60元/㎡,整体评估价格为114744元,起拍价为114800元,竞拍保证金30000元。 注:以上所有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数据与实物有出入,以实物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不得以此理由要求悔拍。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现位于进贤县麻山路与沪昆铁路交叉点东北侧,紧靠县城边缘,目前是未拆除状态,若该标的成交,委托方会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拆除事宜,买受方需安排人员现场监督拆除工作,以保证该标的的完整性,若该标的发生丢失或保管不当等情况,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搬运清场(规定时间由委托方另行通知),拍卖标的的交付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报价时请考虑此因素)。 3、买受方在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转让方关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按照安全和环保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必须加强安全拆除及处置的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若该标的涉及拆解切割等工作内容,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由委托方进行审核,拆解及处置过程中发生一切生产安全责任(如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有意竞拍者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完全予以接受及认可,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拍后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和追究再次拍卖的损失。 5、委托方不提供本次转让的税务发票。 二、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方式。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止,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报名。 四、标的展示时间:公开挂网之后意向买受方可以根据公开信息自行前往查看标的现状,详情请咨询:18942392857(邹女士)。 五、网络竞价时间及竞价网址:2024年09月04日9:00 时开始,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https://www.jxsggzy.cn/)。 六、竞买报名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4)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方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交竞买人交付标的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人为个人的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竞买人为单位的须提供:(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网上报名流程 ①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开户银行自行选择); ②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 ”,填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③竞买人参加标的的交易方式为“ 网络竞价 ”,需要使用江西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请访问“CA 及签章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江西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只能竞拍所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标的。保证金不冲抵竞价成交价款、不计息。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09月03日17:00时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同步银行入账数据 ”,显示“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咨询电话 400-998-0000)。 ④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特别提示: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 操作系统:windows7 以上;IE 浏览器:版本 IE9 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 office2010。 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开户银行:自行勾选、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注:①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个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需从本人账户转出,单位 缴纳竞买保证金需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②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 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③由于竞买人原因造成没有及时报名成功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价须知 7.1 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7.2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4年09月04日9:0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 1000 元/次或其整数倍。 7.3 注意事项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炬能大厦16楼1613室星亮拍卖)签署《成交确认书》。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八、保证金退还时间: 1.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竞买成功的,保证金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 2.若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扣除相关费用后上交财政。因买受人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有权继续追偿。 九、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委托方联系人:18000711048(孙女士) 拍卖公司联系人:18942392857(邹女士)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炬能大厦16楼1613室星亮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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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赣昌讯评报字(2024)第CX037号评估报告书。 2.有意竞买者请在报名期间内请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竞价规则,了解竞价标的信息及竞价收费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悉并认可本规定,本规定将作为委托人、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内容。 3.本次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人提供的展示信息,均可供竞买人查阅,但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对于本次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品质、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竞买人应在展示期内自行踏勘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4.本次竞价标的以实物为准,按实物现状交付给买受人,若竞价资料所载明的信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 5.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不得随意变更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名称。 6.买受方在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转让方关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按照安全和环保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必须加强安全拆除及处置的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若该标的涉及拆解切割等工作内容,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由委托方进行审核,拆解及处置过程中发生一切生产安全责任(如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提货时所产生的搬运转移费及造成的安全、环保等事故责任 及赔偿均有买受人全部自行承担。标的因搬运转移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8.标的成交后,若委托人有需求,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开展工作。 9.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清时间: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若不能按时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的,拍卖公司将不予退回其竞买保证金。 10.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承担责任。 本《特别规定》由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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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4)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方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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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竞 价 规 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 二、参加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制约。 三、竞价是以网络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竞买人参加竞价活动前必须符合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竞买人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情况,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买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络竞价流程 6.1 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 ”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6.2 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 自由竞价 ”时段和“延时竞价 ”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 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6.3 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 ”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 ”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 ”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6.4 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七、 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 ”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 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 ”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 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 人报价,时间自动设定“延时周期 ”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特 别 规 定 一、有意竞买者请在报名期间内请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竞价规则,了解竞价标的信息及竞价收费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悉并认可本规定,本规定将作为委托人、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内容。 二、本次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人提供的展示信息,均可供竞买人查阅,但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对于本次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品质、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竞买人应在展示期内自行踏勘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三、本次竞价标的以实物为准,按实物现状交付给买受人,若竞价资料所载明的信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 四、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不得随意变更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名称。 五、买受人提货时所产生的搬运转移费及造成的安全、环保等事故责任 及赔偿均有买受人全部自行承担。标的因搬运转移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六、标的成交后,若委托人有需求,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开展工作。 七、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清时间: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若不能按时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的,拍卖公司将不予退回其竞买保证金。 八、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承担责任。 九、本《特别规定》由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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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委托方联系人:18000711048(孙女士) 拍卖公司联系人:18942392857(邹女士)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炬能大厦16楼1613室星亮拍卖 |
招标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金额
11.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4jx01013143
预算金额11.48万元
招标公司进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189423928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女士189423928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房拆除钢结构材料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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