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梅陇镇2023年天面外墙漏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czb20230609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梅陇镇管理处委托,对梅陇镇 2023 年天面外墙漏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ZZCZB20230609
二、项目名称:梅陇镇 2023 年天面外墙漏水维修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梅陇镇 2023 年天面外墙漏水维修工程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限额(元)
备注
1

梅陇镇 2023 年天面外墙漏水维修工程
1

580000
高于预算金额按废标处理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类别: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到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六、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可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资料发到:szzctcdl@szzctc.com):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报名申请表、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www.szzctc.com)下载)
(7)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8)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 17 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定标方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开标室
十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十五、政策导向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www.szzctc.com)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审查。供应商未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一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及代理人的采购活动。
招标代理: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826520149   0755-82663098
E-mail:szzctcdl@szzctc.com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szzctc.com(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采购人: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梅陇镇管理处
联系人:曾秋辉
电话: 13538298881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安路136号
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