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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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富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5801项目名称东莞市富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10号1号楼7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富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富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山尾街22号1号楼301室。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0YWT32。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2240m2,建筑面积4480m2。项目后主要从事手机充电线、FFC软排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机充电线1600万条、FFC软排线800万条。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迁改扩建后废气部分: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工序、激光切割剥皮工序,项目拟将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工序、激光切割剥皮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再经过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约30m)达标排放(DA001)。焊锡组装工序,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二、迁改扩建后废水部分: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进入市政截污管网。三、迁改扩建后噪声部分: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使项目南面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四、迁改扩建后固废部分:项目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塑胶边角料、锡渣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废机油、废机油罐、次品、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公示时间2023-11-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联系电话0769-83433755通讯地址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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