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村街道办事处采购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穗天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黄村街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黄村街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黄村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黄村街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
三、采购金额:人民币20万元/年,区财政资金。(资金使用要求: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购买服务总经费的80%)
四、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配备1名专职儿童事务社工和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长驻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接受黄村街道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专职社工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其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工作内容:专职社工在街道未保站领导小组领导下,在街道儿童督导员具体管理下,承接除政府直接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外未保站的具体事务。
(三)服务范围:天河区黄村街道辖内未成年人群体。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四)有承接未成年人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的机构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在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承接黄村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项目计划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及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七、选定单位确定:
(一)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
(二)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我单位从信誉、资质、方案、工时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集体研究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八、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荔苑路5号204室黄村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0-32206117
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九、选定结果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并与服务单位签订一年期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黄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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