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XQDZC20191889_01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兴化园区企业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B企业污水在线监测
金额
47.9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191889
预算金额47.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8346682222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 项目编号:DZC20191889

计划编号:ZCB20191876

? 合同编号:CG2019-011

甲? 方: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黑龙江林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甲、已双方根据DZC20191889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兴化园区企业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B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COD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仪

DH310C1

8

36000

288000

博克斯

2019年12月2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DH312P1

1

32000

32000

博克斯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DH313TN

1

29800

29800

博克斯

流量仪表

ISF101M13A-L200M13

8

4500

36000

博克斯

过程分析仪表

XZ-0178

1

45000

45000

路博

气象环保检测仪表

LB-70D

1

49000

49000

路博

合计

肆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479800元)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二、技术资料

2、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提交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无息退还。

六、货款支付

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第一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60%,第二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其他服务问题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第三期两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5本项目货物质保期 3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并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八、验收

采购单位自行验收(本项目由相关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视为验收通过)。?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其他?

甲方: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林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创业新街21号宝利丰大厦商业性质写字间172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赵卫琴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18346682222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63000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新华支行

签订日期:

账号:23001669851052502155

签订日期: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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