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案例培育及农路体制改革评估技术支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凌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智涛189527815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扬州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案例培育及农路体制改革评估技术支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案例培育及农路体制改革评估技术支撑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
(1)调研完成扬州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培育成果技术支撑成果,向省交通厅报告并通过评审。
(2)调研扬州市“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模式”,为总结形成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3)为扬州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路长制)评估进行技术支撑服务,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4)为采购人指导高邮、仪征进行省级管养体制改革试点、自评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5)为采购人结提炼扬州市农村公路品牌、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品牌库、形成集群向省厅报送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6)为采购人市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7)配合采购人指导邗江区X302进行省级精品安全路的创建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8)配合采购人对省级建设示范县的后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9)为采购人更好地进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10)为采购人农村公路“苏式养护”品牌创建进行技术支撑,形成技术支撑成果。
(11)合同期内采购人省、市年度目标任务相关的其他技术支撑内容。
2、项目最高限价:88万元。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两年,具体日期见合同协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声明(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公路)资信证书(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竞争性磋商信息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在“扬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瘦西湖名苑商业配套用房4楼406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视为未报名。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并于2023年4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418682631@qq.com,联系电话:18952781590)。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3年5月4日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5月6日14: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开启时间:2023年5月6日14: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二室(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瘦西湖名苑商业配套用房4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智涛
电话:18952781590电子邮箱:418682631@qq.com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瘦西湖名苑商业配套用房4楼406室
采购单位: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凌先生18936232166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