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正在招标]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答疑补遗】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答疑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项目编号:2024GCSX0133,下称本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修改
提问1:保通及保通临时交通设施未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请问该部分是否由施工单位实施,如由施工单位实施费用在哪里体现?
回复1:保通及保通临时交通设施分摊在各子目内或在子目内有工程量体现,属于合同内容,承包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提问2:请问清单报价材料价格及相应费率是否按施工图预算说明中作为不可竞争进行报价?
回复2:请按清单编制说明执行。
提问3:请问电子警察综合系统及违法抓拍系统是否有品牌要求?
回复3:请按施工图执行。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寿县交通运输局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项目编号:2024GCSX0133,下称本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修改
提问1:保通及保通临时交通设施未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请问该部分是否由施工单位实施,如由施工单位实施费用在哪里体现?
回复1:保通及保通临时交通设施分摊在各子目内或在子目内有工程量体现,属于合同内容,承包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提问2:请问清单报价材料价格及相应费率是否按施工图预算说明中作为不可竞争进行报价?
回复2:请按清单编制说明执行。
提问3:请问电子警察综合系统及违法抓拍系统是否有品牌要求?
回复3:请按施工图执行。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寿县交通运输局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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