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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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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3月29日
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土地市场供需关系,确保德安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利用函〔2019〕173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赣自然资办函〔2021〕250号)等有关规定,在深入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供给潜力的基础上,依据《德安县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并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德安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市场稳定的原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强化计划刚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二)坚持民生优先。以提升城市服务能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土地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乡镇、重点园区的发展空间需求,打造高质量产业空间。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的土地供应,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
(四)坚持绿色发展。按照“保总量、控增量、盘存量”的原则,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强化节地技术和模式应用,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单位面积产能,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换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力提升。
(五)坚持“房住不炒”。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按照“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原则,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科学安排出让时序,适时优化出让规则,引导住房和人口的合理分布。
四、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01.1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0.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3.16公顷;住宅用地13.1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6.5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7.67公顷;特殊用地0.46公顷。
五、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前提下,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指标实施。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要求,“有保有压”落实商品住宅供地计划。保障交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等民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切实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力度。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二是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
(四)强化土地市场配置。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五)落实相关行业标准。2024年度,新供应项目PC装配式建筑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实施。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县高新区和各乡(镇、场)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德安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德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
总供应面积合计 | 201.19 | 供应计划年度 | 2024 | ||||||||||||||
商服用地 | 10.22 | 工矿仓储用地 | 113.16 |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16.57 | 交通运输用地 | 47.67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0 | 特殊用地 | 0.46 | ||||||||||||||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13.1 | 13.1 | 0 | 13.1 | 0 | 0 | 0 | 0 |
附件2:
德安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1 | 罗汉桥以北地块 | 博阳河大桥以西、滨河大道以南 | 2.43 | 商品住宅用地 | 招拍挂 | 根据市场需求供应 | |
2 | 石桥路以南(地块三) | 德安县河东大道两侧、石桥路以南(地块三) | 5.47 | 商品住宅用地 | 招拍挂 | 根据市场需求供应 | |
3 | 石桥路以南(地块四) | 德安县河东大道两侧、石桥路以南(地块四) | 1.63 | 商品住宅用地 | 招拍挂 | 根据市场需求供应 | |
4 | 石桥路以南 | 石桥路以南,滨河东大道以东 | 1.93 | 商品住宅用地 | 招拍挂 | 根据市场需求供应 | |
5 | 原岳山垅村部地块 | 原岳山垅村部 | 1.64 | 商品住宅用地 | 招拍挂 | 根据市场需求供应 | |
合计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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