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等县科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159.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203001
预算金额2159.49万元
招标公司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利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农崇斌0771-7983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天等县科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科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二标段 已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基字【202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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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2203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天等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175539.1平米,其中水域面积76413.8平米,陆地面积99125.3平米,绿化面积约6.27公顷,其中单体挖一般土方11734.53立方米、购土14305.91立方米,水泥混凝土道路331.5平米、各色EPDM颗粒整体现浇586.7平米、沥青混凝土道路1173.5平米、花岗岩铺装12304.58平米、生态铺草砖1912.46平米、透水砖278.66平米、路缘石2800.8米、入口景墙12.19平米、七言花廊146.16平米、稚子乐园廊架56.4平米、主轴廊架2个98.8平米、游客中心162.39平米、公共厕所148.42平米、水泵房1号96.77平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合同估算价:2159.49万元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定额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项目总面积175539.1平米,其中水域面积76413.8平米,陆地面积99125.3平米,绿化面积约6.27公顷,其中单体挖一般土方11734.53立方米、购土14305.91立方米,水泥混凝土道路331.5平米、各色EPDM颗粒整体现浇586.7平米、沥青混凝土道路1173.5平米、花岗岩铺装12304.58平米、生态铺草砖1912.46平米、透水砖278.66平米、路缘石2800.8米、入口景墙12.19平米、七言花廊146.16平米、稚子乐园廊架56.4平米、主轴廊架2个98.8平米、游客中心162.39平米、公共厕所148.42平米、水泵房1号96.77平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2203001001,标段(包)名称:天等县科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二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壮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勘察单位: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08月25日 16时56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天等县科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二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1-3521287。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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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8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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