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纵二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纵二路市政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纵二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评标结束时间 2024-11-12 14:19:31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纵二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片区

(3)招标人: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纵二路道路总长约0.9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6)监理服务期限:东莞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纵二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7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3个月,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暂定24个月)

(7)项目投资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3798014.36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莞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纵二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范围也包括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同时还需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手续等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111115:0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情况

(1)2024年1111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召开投标会。

(2)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共5家,经系统及人工辅助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5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其中,资审时系统显示:联合体(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交椅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从体【东莞交椅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经审核,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未对从体单位(非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到作要求。现申请将上述公司的系统资审结果由“不通过”修改为“通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5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家,未通过的投标人共0家。

(6)本次投标会共开启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5份,并宣读各投标单位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等。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情况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在评标室开启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情况记录在案。具体开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二)评标记录

1.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3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3:3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9

3.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5家,不通过家数:0家。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2)资格评审

通过家数:5家,不通过家数:0家。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3)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5家,未通过家数0家。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2)详细评审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监督部门)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湖南省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交椅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湖南东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无否决投标的情形

评审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最新期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8项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主要人员: 25

技术能力: 10

业绩: 25

履约信誉: 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3个百分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

质量和安全监理( 5 分)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得3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 2


进度监理(5 分)

进度监理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保证工期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 2分。


费用和合同监理(3分)

有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效,有明确的变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得1.8分;有合理可行的控制超计量支付及提前计量支付的预控方法的,酌情加0- 1.2分。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2 分)

有环保监理措施得1.2分;环保监理措施和方法具体且有效的,酌情加0-0.8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6.0分;分析准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4.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3.0分;对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0- 2.0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1)监理人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5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0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E1=1.0,E2=0.5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

能力

10

企业获奖情况

10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中从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0分;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5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④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10 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业绩

25

基本要求

15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5

业绩加分

10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完成1项 投资金额不少于4200万元的 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业绩加 10分,本项最高加 10 分。


注:

1.业绩评分设置应与资格最低要求设置保持一致,设置满分条件时以资格最低要求的2-4倍为宜,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加分条件。

2.业绩的完成时限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2.2

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如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工程的建议]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2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6.2

增加3.6.2项: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增加3.9.3、3.9.4、3.9.5、3.9.6条款:

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9.5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八、评分比较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总得分

名次

备注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3

60

通过

8.69

89.99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交椅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72

60

通过

9.75

96.47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南东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3.62

40

通过

9.6

73.22

湖南省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5

55

通过

9.23

85.73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3

60

通过

9.87

92.17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名次

投标人名称

备注

1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交椅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4

湖南省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湖南东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交椅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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