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皇宫博物院文物库房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22-03-15795
项目概况
伪满皇宫博物院文物库房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 月28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M-2022-03-15795
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文物库房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1、根据文物库房的分类结合文物种类及尺寸,为文物库房定制一批文物专用储藏设施。2、针对新建地下文物库房环境质量,为新建地下文物配置库房环境调控设备。3、为库房配置一套无线环境监测系统,并且定制库房监测可视化界面,配合可视化库房,达到库房监测和展示的效果。4、针对文物库房B1、B2区域的划分,对不同功能区域配置其专业相关的设施设备。具体供货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文物储藏柜架及附属设备 |
1 |
套 |
2 |
技术用房及附属设备 |
1 |
套 |
3 |
库区分隔防火防盗安全门 |
1 |
套 |
4 |
文物储藏柜架之组合式智能方舱 |
1 |
套 |
5 |
文物信息安全配套设备升级 |
1 |
项 |
6 |
文物展示“魔屏”设备及配套产品 |
1 |
套 |
预算金额:1189.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90天
服务地点:伪满皇宫博物院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 月10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同心大厦8楼803室)
方式:免费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jl_huajian@1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5)“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9)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若供应商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通过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8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
地址: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
联系人:王文丽
电话:0431-8078116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联系方式:0431-8181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源宏
电话:0431-81815229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
伪满皇宫博物院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0781167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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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1815229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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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伪满皇宫博物院文物库房设备购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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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189.4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1189.4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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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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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11-04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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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1-28 10:00 |
开标时间 |
2022-11-28 1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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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徐源宏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1815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