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12局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14局京唐铁路、14局津潍高铁、22局太原武宿机场、24局津潍高铁、24局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bjjc-2023-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乙茗176356369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12局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标段项目、14局京唐铁路八标项目、14局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22局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24局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24局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
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3-12
1.招标条件
1.1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为阳曲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京唐铁路八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京唐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原空港枢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钢绞线、型材(钢筋网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京安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标段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道路作为阳曲县城核心区域的一条城市主干路,西起首邑路,东至双阳路,道路为东西走向,全长 2951.31 米,红线宽度 30~35 米,为新建道路,其中在铁路阳曲车站节点采用上跨方案。本标段设计里程范围 K1+346.03~ K1+886.03,标段全长540米;主要工程量:桥梁1座,孔跨布置为:2×43m 连续箱梁+2×39m 连续箱梁+(2×150)m 独塔斜拉桥+2×35m 连续箱梁,桥长540m,索塔高82.12m;人行梯道4座。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2.1.2京唐铁路八标项目
工程包含北京地下段(不含副中心站)及部分地上段,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线路起自北京城市副中心地下车站东侧站端,之后沿既有京哈铁路通道南侧前行,以隧道型式下穿通胡路、路城故县遗址、运潮减河,上跨城际联络线后出地面,接封闭式路堑U型槽至宋梁路简支拱桥。工程内容具体分为盾构隧道、明挖隧道、U型槽路堑、简支拱桥4部分,总工期计划36个月。
2.1.3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
(本标段为JWSD标:DK16+850~DK25+579.66(含断链DK24+257.72=DK25+500,短链1242.28m)起自友谊道与中央大道交叉口,沿中央大道西侧向南走行,先后下穿海河、天津大道、津沽一线、西南环铁路、大沽排污河后,于规划湖心岛公园南侧结束,线路长度7.487km,隧道长度6.66km,采用明挖法和盾构法施工,路基长度0.827km。)。
2.1.4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
项目位于北起南环高速,南至十二号线,西起马练营路,东至机场东路(太原市界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机场配套建设道路3条共14.7km;二是安置区与城市衔接的配套建设道路共18.4km。主要包括:机场东路(北起南环高速,南至龙湖大街,采用连续高架形式跨越同蒲铁路、大西高铁、太中银铁路、太焦高铁等既有铁路),道路全长为7.61km,太原市域范围内长度约5.24km;经北街(西起大昌路,东至鸣谦大街),全长约5.24km。大昌路-太榆路段长3.54km,红线宽度为50m,太榆路-鸣谦大街段长1.71km,红线宽度为36m;龙盛街(西起马练营路,东至晋中市农谷大道),全长约为5.02km,本次设计起点为马练营路,终点为太榆市界,全长为4.2km;西温庄地块配套道路11条,建设里程11.785km,分别为通达街、西温庄东路、武宿中路、西温庄西路、康寿街、正阳街、东环西路、机场西路、化章北街、西温庄路、阳光西路。武宿地块配套4套,建设里程2.392km;寺庄地块配套1条,建设里程0.938km;横河地块配套3条,建设里程3.316km,分别为西温庄西路、纬十路、十号线南街;本项目道路交通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照明、绿化、电力土建部分、交警设施及公安监控设施、防洪工程等。
2.1.5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
本标段位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境内,线路起于东寿特大桥桥上(起点里程DK274+801.6),向南依次跨越黄大、德大既有线,南水北调续建配套渠道、G18荣乌高速、麻湾四干渠、武家大沟、G516沾青线、S319省道、麻湾二干渠、分洪河、小清河,线路终于东寿特大桥桥上(终点里程DK307+656),正线全长22.717km,其中:桥梁2座,长22.717m,占比100%。
2.1.6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
工程规模:(1)新航城站车场规模2台4线(含正线),到发线有效长度均满足400m,设220×9.0×1.25m 侧式站台2 座。中心里程为改DK37+800,车站为地下站,站场轨行区位于地下三层,车站站房位于站 场上方,车站站型为地下线正上式车站,采用上进上出旅客流线组织模式,站房总建筑面积 44552m 2,其中地下面积 42990m 2(含轨行区面积 20102m 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1562m 2,地下结构工程与站前工程同期完工。(2)空港新区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包括4线检修库、动态检测棚、洗车库以及维修工区办公楼、 职工宿舍等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46214.04m 2。(3)隧道消防工程包括隧道桥梁段起至新航城站DK31+970-DK37+25、新航城站至机场站 DK38+150-DK42+038、机场站至津兴二期分界DK46+115-改DK52+063。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GC07包件:生产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厂商)必须在业主单位规定的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SN01、SN02包件:生产厂家(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SN01、SN02包件:产品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制作桥梁的水泥同时须符合《客货共线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TB/T3043-2018)、《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的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5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如分支机构参与,此处对注册资本无要求,需求提其总公司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车辆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齐全,含司机、押运员),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随叫随到。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计量验收交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电子发票将于开标会议结束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4)中国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胡乙茗 17635636967
(2)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志华 18653154531
(3)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闫程龙 13146189456
(4)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松 15578180008
(5)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吴凌 18767062508
(6)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程福斌 18060858792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董成文 15801365596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沈先生 18611464023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3-12
1.招标条件
1.1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为阳曲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京唐铁路八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京唐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原空港枢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钢绞线、型材(钢筋网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京安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标段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新阳大街东延道路作为阳曲县城核心区域的一条城市主干路,西起首邑路,东至双阳路,道路为东西走向,全长 2951.31 米,红线宽度 30~35 米,为新建道路,其中在铁路阳曲车站节点采用上跨方案。本标段设计里程范围 K1+346.03~ K1+886.03,标段全长540米;主要工程量:桥梁1座,孔跨布置为:2×43m 连续箱梁+2×39m 连续箱梁+(2×150)m 独塔斜拉桥+2×35m 连续箱梁,桥长540m,索塔高82.12m;人行梯道4座。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2.1.2京唐铁路八标项目
工程包含北京地下段(不含副中心站)及部分地上段,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线路起自北京城市副中心地下车站东侧站端,之后沿既有京哈铁路通道南侧前行,以隧道型式下穿通胡路、路城故县遗址、运潮减河,上跨城际联络线后出地面,接封闭式路堑U型槽至宋梁路简支拱桥。工程内容具体分为盾构隧道、明挖隧道、U型槽路堑、简支拱桥4部分,总工期计划36个月。
2.1.3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
(本标段为JWSD标:DK16+850~DK25+579.66(含断链DK24+257.72=DK25+500,短链1242.28m)起自友谊道与中央大道交叉口,沿中央大道西侧向南走行,先后下穿海河、天津大道、津沽一线、西南环铁路、大沽排污河后,于规划湖心岛公园南侧结束,线路长度7.487km,隧道长度6.66km,采用明挖法和盾构法施工,路基长度0.827km。)。
2.1.4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
项目位于北起南环高速,南至十二号线,西起马练营路,东至机场东路(太原市界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机场配套建设道路3条共14.7km;二是安置区与城市衔接的配套建设道路共18.4km。主要包括:机场东路(北起南环高速,南至龙湖大街,采用连续高架形式跨越同蒲铁路、大西高铁、太中银铁路、太焦高铁等既有铁路),道路全长为7.61km,太原市域范围内长度约5.24km;经北街(西起大昌路,东至鸣谦大街),全长约5.24km。大昌路-太榆路段长3.54km,红线宽度为50m,太榆路-鸣谦大街段长1.71km,红线宽度为36m;龙盛街(西起马练营路,东至晋中市农谷大道),全长约为5.02km,本次设计起点为马练营路,终点为太榆市界,全长为4.2km;西温庄地块配套道路11条,建设里程11.785km,分别为通达街、西温庄东路、武宿中路、西温庄西路、康寿街、正阳街、东环西路、机场西路、化章北街、西温庄路、阳光西路。武宿地块配套4套,建设里程2.392km;寺庄地块配套1条,建设里程0.938km;横河地块配套3条,建设里程3.316km,分别为西温庄西路、纬十路、十号线南街;本项目道路交通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照明、绿化、电力土建部分、交警设施及公安监控设施、防洪工程等。
2.1.5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
本标段位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境内,线路起于东寿特大桥桥上(起点里程DK274+801.6),向南依次跨越黄大、德大既有线,南水北调续建配套渠道、G18荣乌高速、麻湾四干渠、武家大沟、G516沾青线、S319省道、麻湾二干渠、分洪河、小清河,线路终于东寿特大桥桥上(终点里程DK307+656),正线全长22.717km,其中:桥梁2座,长22.717m,占比100%。
2.1.6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
工程规模:(1)新航城站车场规模2台4线(含正线),到发线有效长度均满足400m,设220×9.0×1.25m 侧式站台2 座。中心里程为改DK37+800,车站为地下站,站场轨行区位于地下三层,车站站房位于站 场上方,车站站型为地下线正上式车站,采用上进上出旅客流线组织模式,站房总建筑面积 44552m 2,其中地下面积 42990m 2(含轨行区面积 20102m 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1562m 2,地下结构工程与站前工程同期完工。(2)空港新区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包括4线检修库、动态检测棚、洗车库以及维修工区办公楼、 职工宿舍等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46214.04m 2。(3)隧道消防工程包括隧道桥梁段起至新航城站DK31+970-DK37+25、新航城站至机场站 DK38+150-DK42+038、机场站至津兴二期分界DK46+115-改DK52+063。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GC07包件:生产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厂商)必须在业主单位规定的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序号 | 地区 | 全称 | 所在地 |
1 | 东北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鞍山 |
2 | 东北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双鸭山 |
3 | 东北 |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凌源 |
4 | 东北 |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 |
5 | 东北 |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伊春 |
6 | 华北 |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 |
7 | 华北 |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闻喜 |
8 | 华北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邯郸 |
9 | 华北 |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肥城 |
10 | 华北 |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 中阳 |
11 | 华北 |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 |
12 | 华北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唐山 |
13 | 华北 | 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 | 天津 |
14 | 华北 | 天津市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5 | 华北 |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 |
16 | 华北 | 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 涉县 |
17 | 华北 | 潍坊钢铁集团公司 | 潍坊 |
18 | 华北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武安 |
19 | 华北 |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邢台 |
20 | 华北 |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宣化 |
21 | 华北 | 长治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 长治 |
22 | 华北 | 中国首钢集团 | 北京 |
23 | 华东 |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4 | 华东 | 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 |
25 | 华东 | 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 章丘 |
26 | 华东 |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 济南 |
27 | 华东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28 | 华东 |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29 | 华东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莱芜 |
30 | 华东 | 马钢(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31 | 华东 | 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 |
32 | 华东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 |
33 | 华东 |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 |
34 | 华东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济南 |
35 | 华东 |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 |
36 | 西北 |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37 | 西北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酒泉 |
38 | 西北 | 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 | 石嘴山 |
39 | 西北 |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 | 韩城 |
40 | 西北 |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41 | 西北 | 长治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 长治 |
42 | 西南 |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 |
43 | 西南 |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 攀枝花 |
44 | 西南 | 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六盘水 |
45 | 西南 |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 |
46 | 西南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达州 |
47 | 西南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48 | 中南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信阳 |
49 | 中南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阳 |
50 | 中南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明 |
51 | 中南 |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韶关 |
52 | 中南 |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 柳州 |
53 | 中南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 |
54 | 中南 |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 广州 |
55 | 中南 | 河南济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济源 |
56 | 中南 | 冷水江钢铁总厂 | 冷水江 |
57 | 中南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娄底 |
58 | 中南 |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 |
59 | 中南 | 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 |
60 | 中南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武汉 |
61 | 中南 |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鄂州 |
62 | 中南 |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湘潭 |
63 | 中南 |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 |
64 | 华北 | 敬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SN01、SN02包件:生产厂家(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SN01、SN02包件:产品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制作桥梁的水泥同时须符合《客货共线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TB/T3043-2018)、《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的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5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如分支机构参与,此处对注册资本无要求,需求提其总公司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车辆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齐全,含司机、押运员),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随叫随到。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计量验收交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电子发票将于开标会议结束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4)中国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胡乙茗 17635636967
(2)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志华 18653154531
(3)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闫程龙 13146189456
(4)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松 15578180008
(5)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吴凌 18767062508
(6)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程福斌 18060858792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董成文 15801365596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沈先生 18611464023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 钢材 | GC01 | 吨 | 10530 | 1000 | 5 |
2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2 | 吨 | 6627 | 1000 | 2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3 | 吨 | 6627 | 1000 | 2 |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1 | 吨 | 53000 | 1000 | 2 |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八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2 | 吨 | 50000 | 1000 | 2 | |
3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先开段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1 | 升 | 1115400 | 500 | 1 |
4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4 | 吨 | 14959 | 1500 | 5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5 | 吨 | 14917 | 1500 | 5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6 | 吨 | 14927 | 1500 | 5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5477 | 500 | 2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 型材 (钢筋网片) | XC01 | 吨 | 1633 | 500 | 1 | |
5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2 | 升 | 2840000 | 500 | 1 |
6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7 | 吨 | 7928 | 1000 | 2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CJLLXZF-1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3 | 吨 | 8000 | 2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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