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g20172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喆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港闸财决【2018】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八条规定,现将本局对常州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大件垃圾破碎车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G2017257)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常州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戴溪街荷花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杨维东 电话:13951233980

被投诉人: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城北大道588号

联系人:许喆 联系方式 0513-80818208

被投诉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位601-602室

联系人:尹建 联系方式:0513-89010636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常州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大件垃圾破碎车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GZCG2017257)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作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局投诉。投诉事项如下:一、该项目设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违法的,与政府采购的需求和合同履行无关;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未经年检为由判定出局是违法和无效的。二、未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也未在谈判文件中明确本次采购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政策,误导了企业。三、既收履约保证金又收质量保证金,违反国家规定,增加企业负担。四、谈判文件有存在违法内容而无效,主要是指可视情况延长质疑答复时间和将正常的质疑认定为违约行为的内容。请求依法纠正违法行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者重新组织招标;请求本局履行法定职责,对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书面告知审查结论。在审查期间投诉人向南通市港闸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港闸区政府责令本机关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本机关对该事项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港闸财决【2018】1号)。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投诉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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