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中道村、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中道村、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4-04-16 11: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中道村、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中道村、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198)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中道村、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约325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具体位置详见总平面图。
2.2工程招标范围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中道村、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农户39户,人口约137人。太湖村高村、中心村、窦家浜以及中道村张家坟的现状污水微动力终端改造成污水泵站,通过泵站提升至中道路已建污水主管道。洪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涉及里塘自然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农户30户,人口约110人,污水通过管网收集接到已建污水提升泵站,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涉及到农户3水(卫生间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接入新建污水管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洪桥镇 地 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楼601-2
联 系 人:许主任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3666515265 电 话: 0572-6680717
技术咨询电话:18768196690
联 系 人:韩工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