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淳安县公安局174个民宗场所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gzf[2021]040
预算金额83.93万元
招标公司淳安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刘年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高文峰0571-6481393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JYGZF[2021]040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174个民宗场所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39376(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淳安县公安局174个民宗场所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 淳安县公安局174个民宗场所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三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明建,方晓,严美,郑旭明(采购人代表),钱利


六、开标一览表

标项1

七、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得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51.0 51.0 50.0 49.5 51.5 50.6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37.0 33.0 39.0 35.5 34.0 35.7
1 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38.0 34.0 41.0 37.0 35.0 37.0

标项1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年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9885

质疑联系人:凌丽琳

质疑联系方式:1357578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3937

质疑联系人:郭敬

质疑联系方式:13486170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附件信息:

  • 资格、技术商务开标记录表公安局.pdf

    39.5K

  • 淳安县公安局174个民宗场所治安监控到期租赁--招标文件12.6.docx

    156.9K

  •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

    3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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