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建远见睿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ZXMGL[CS]2021004-1的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303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 2020年专业档案整理装订、2020年档案数字化扫描等,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两年,采购合同分为两期进行签订,第一期的服务期为2021年期间,第二期的服务期为2022年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第一期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履行第二期的采购合同。】 | 档案借调、目录核校、修改或拟写案卷标题等,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最终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实际验收数量进行结算。】 | 1(年) | 技术业务性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等,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 191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191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项目合同后5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其中,2020年文书档案电子目录需在2021年12月05日前交付)【注: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两年,采购合同分为两期进行签订,第一期的服务期为2021年期间,第二期的服务期为2022年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第一期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履行第二期的采购合同】;
4.2交付地点:宁德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档案借调、目录核校、修改或拟写案卷标题、扫描前处理(包括编写页号、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硬盘、光盘备份)、数据移交、出库档案的还原装订、退卷归库等工作。包括2020年文书档案整理装订约7500件;2020年专业档案整理装订约750盒;2020年档案数字化扫描约150000页;2020年专业档案仅需要整理装订约300盒;OA数据挂接1批;目录录入约10000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在乙方提交验收清单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率需达到100%,如未达到,由乙方发回自审,自审结束后再次申请验收,甲方再次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直至合格率达到100%。从申请验收到100%合格率,需要在60日内完成总验收,否则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30%合同款。 |
2 | 30 | 项目完工后由乙方出具本项目结算申请函和项目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30%合同款。 |
3 | 40 | 完成合同要求全部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量后,提交全部验证材料,并经整体验收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项目剩余4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0.2.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履行其义务的; 10.2.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磋商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项目按照以下单价进行结算(1)2020年文书档案整理装订5.00元/件;(2)2020年专业档案整理装订76.00元/盒;(3)2020年档案数字化扫描0.50元/页;(4)2020年专业档案仅需要整理装订10.00元/盒;(5)OA数据挂接9000元/批;(6)目录录入1.00元/条 。
甲方: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乙方: | 福建远见睿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丽园君悦1幢110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林君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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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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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陈苍涛;0593-2980199 |
联系方法: | 189069588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68107052507469 |
签订地点: 宁德市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