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b-2023-01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826-81817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第二次)
(招标编号:HXZB-2023-011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皿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 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办理: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
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获取比选文件时邮箱)、加盖比
选申请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网上(远程)办理比选申请人
网上(远程)获取比选文件时,请发送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至我司邮箱 schxtc@163.com, 获取
网上报名资料。3.选择网上(远程)办理方式报名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比选当日交至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4.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
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
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代理机构
重新登记)。5.获取比选文件的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
转让)。6.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区迎宾大道
299号广高新城商业楼D座403号)比选文件发售办理处。7.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
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8.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
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
商业楼D座403号)本项目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
商业楼D座403号)本项目会议室
七、其他
1.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
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兹邀请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2.本项目共计1个包,设置1名中选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项目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城南紫金街7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7005030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商业楼D座4楼403号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826-8181778
电子邮件: schxt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