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1】159号
预算金额2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润锋0578-2522968
中标公司杭州百图科技有限公司25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8/12

一、项目编号: 浙鼎峰磋商【2021】159号

二、项目名称: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2585000(元) 杭州百图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22号4幢2单元1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建设项目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承德,蓝金杰,杨黎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费的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1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162060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362492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润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2296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711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2021年07月30日 2021年08月12日







附件信息:

  • 成交人公告检察院.doc

    31.5K

  • 百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docx

    8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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