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5G网络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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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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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1-04a-2023-d-a02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欧阳正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5G网络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3-03-22 14:27:46 是否终止: 否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5G网络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5G网络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1-04A-2023-D-A020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405.00元/站、增值税税率:6%、含税单价:429.30元/站。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4)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的1个月内完成环保检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应在环保检测报告编制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中的其他工作,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3月2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 项目负责人:欧阳正、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2001001056400。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维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396.23元/站、增值税税率:6%、含税单价:420.00元/站。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4)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的1个月内完成环保检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应在环保检测报告编制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中的其他工作,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3月2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维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 项目负责人:陈宁虎、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12390008。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宁夏盛世蓝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309.10元/站、增值税税率:6%、含税单价:413.51元/站。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4)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的1个月内完成环保检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应在环保检测报告编制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中的其他工作,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3月2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宁夏盛世蓝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 项目负责人:秦旭东,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30109551。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1、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形式评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否决;
2、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形式评审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资格评审资质要求被否决。
公示期: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艳芬
联系方式:18295691314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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