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龙华区路灯巡查监管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1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龙华区路灯巡查监管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2022年龙华区路灯巡查监管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龙华区路灯巡查监管服务

合同金额(元):1690000.00

中标供应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五条服务质量要求中“1、 乙方须保证每周对负责监管的片区不少于7次监管巡查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变更为“1、乙方须保证每周对负责监管的片区不少于6次监管巡查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原合同第七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中“1、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元整,小写¥1690000.00元。该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变更为“1、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肆仟伍佰肆拾元零贰分,小写¥1264540.02元。该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3、原合同第七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中“2、此合同分十二期付款:按照合同总价平均按月支付费用,即前十一个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小写¥140833.33元,第十二个月支付尾款;于每月30日前支付上个月费用。每月实际支付费用非固定不变,根据考核情况支付费用(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变更为“2、此合同分十二期付款:按照合同总价平均按月支付费用,即前十一个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叁佰柒拾捌元叁角叁分,小写¥105378.33元,第十二个月支付尾款;于每月30日前支付上个月费用。每月实际支付费用非固定不变,根据考核情况支付费用(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乙方知悉并同意:因政策原因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求调整合同金额的,应予以调整,合同价款以调整后的最终金额为准。”
原合同第十条人员要求“专为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总数为12人,应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office办公软件,并使用甲方指定软件办公;巡查人员须持有驾驶证。”变更为“专为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总数为10人,应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office办公软件,并使用甲方指定软件办公;巡查人员须持有驾驶证。”
4、原合同第十一条“配备3辆粤B牌五座小车用于本项目的巡查监管,其中一辆需为SUV车型。车辆的年审、保险、保养维修、油费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为“配备3辆粤B牌五座小车用于本项目的巡查监管。车辆的年审、保险、保养维修、油费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区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预算缩减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通过调减人员及每周监管巡查次数的方式调减服务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工业园1栋4、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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