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思明区医疗卫生综合体(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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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030201108900001001h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思明区医疗卫生综合体(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递交时间:2023-06-19 16:06
文件编号E3502030201108900001001H02
投标资格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5 10:1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开标时间2023-07-05 10:15:00
开标地点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3-07-05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3502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4{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4{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2{text-align:left;}p.X3{margin-bottom:6.0pt;}p.X5{text-indent:21.0pt;}p.X6{text-align:left;}span.X6{font-size:9.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indent:21.0pt;}p.X10{text-align:justified;}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3{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4{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pan.X15{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16{font-size:10.0pt;}span.X17{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18{font-size:10.0pt;}p.X19{text-indent:21.0pt;}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思明区医疗卫生综合体(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修改为 505.12 万元。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中的第1条款内容修改为:“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6107.02万元(不含基坑支护工程800万元),工程设计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为 505.12万 元,其工程设计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561.25万元,浮动幅度值: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10% 。其中,本项目的其他设计收费为绿色建筑设计费,按基本设计费的5%计取。
(2)基本设计收费: 534.52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26.73万元(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费26.73万元,BIM技术应用收费: /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464.80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15 ,附加调整系数: / 。
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计算办法: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 (464.80×1.0×1.15)×(1+5%)×(1-10%)=505.12 万元。设计费用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 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10时45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5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6月 19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6月19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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