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长泰县第一中学
乙方:漳州盛世同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5]CTCGZX[GK]2017014的长泰一中学生宿舍空调、电表等安装招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1 | 10980 | FG10/D-N2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1 | 1-2 | 空调机 | 空调机 | 1 | 7425 | FG7.5/D-N2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1 | 1-3 | 空调机组 | 空调机组 | 581 | 1551270 | KF-35GW/(35370)Aa-2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1 | 1-4 | 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 | 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 | 725 | 68875 | DDS7738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1 | 1-5 | 电源插座和转换器 | 电源插座和转换器 | 734 | 10276 | 16A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1 | 1-6 | 绝缘电线和电缆 | 绝缘电线和电缆 | 1835 | 14680 | 3*2.5mm2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1 | 1-7 | 铜材 | 铜材 | 1162 | 104580 | Φ6,Φ12 | 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第9/11页 |
合计: | 176808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捌仟零捌拾陆元整(¥176808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西路29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总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现场培训、税收以及售后等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负责按需求对甲方的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空调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即合同价款的5%至安装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10、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至完全弥补对方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解决无果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合同履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长泰县第一中学 | 乙方: | 漳州盛世同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西路北侧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元城市花园2幢14-15号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福春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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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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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67071069 | 联系方法: | 1896003666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80210020010000613400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