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金额
3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g202210023
预算金额38000万元
招标公司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吕相前1377012999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棋180125802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5
公告正文
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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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招标编号:BHG2022100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本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F+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000万元,招标人为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本工程新建14个1000吨级泊位,包括5个件杂货泊位、5个散货泊位、4个待泊泊位,水工结
构占用岸线长度1238.3m(其中码头泊位长度1000m)。设计吞吐能力393万吨/年,并配套建设后方陆域
货物堆场及仓库等。陆域分为两个区域,两个区域分别布置在淮南汊河两侧,淮南汊河西侧为散货堆场
及生产辅助区,东侧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及生活辅助区,陆域总面积16.9万m2。本次招标为一期
工程,总占地面积17.85万㎡,主要为港池两侧码头前沿作业带及港池东侧陆域范围内的工程,总投资约
3.8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
具备交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担任过码头工程质量检测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确保自2022年4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
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
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若同一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内的检测内容,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三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须含责职分工);
③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正式员工;
5.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
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
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
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
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
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
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
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
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
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
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10-2100:00到2022-11-1500:00
获取方式: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VReDZPeJRk15xLabU8-sg;提取码:cbht)
递交截止时间:2022-11-1509:00
递交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
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11-15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
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重发公告
项目编号:BHG202210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概况: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工程,本工程新建14个1000吨级泊位,包括5个
件杂货泊位、5个散货泊位、4个待泊泊位,水工结构占用岸线长度1238.3m(其中码头泊位长度
1000m)。设计吞吐能力393万吨/年,并配套建设后方陆域货物堆场及仓库等。陆域分为两个区域,两个
区域分别布置在淮南汊河两侧,淮南汊河西侧为散货堆场及生产辅助区,东侧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
库及生活辅助区,陆域总面积16.9万m2。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7.85万㎡,主要为港池两侧
码头前沿作业带及港池东侧陆域范围内的工程,总投资约3.8亿元。
3.建设地点:滨海县界牌镇。
4.检测内容主要为: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桩
基检测、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半成品、构配件成品、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
进行各类标准试验验证、建(构)筑物成品的平面位移及沉降观测,机电设备检测,协助业主进行试验
检测、测量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质
量检测、考核验收并编制工作报告。
5.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
简易土工、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
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基工程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竖向抗压、抗拔、抗弯等)、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含钢结构)、建筑节能检
测、保温材料检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内容】;水运工程备案类检测【包含但不
限于件杂货泊位、散货泊位、待泊泊位、护岸、软基处理、道堆工程、道路堆场检测等】
如投标人无检测资格但本项目需检测的项目须得到监理、发包人的许可,再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完成
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一切检测内
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核实必要的
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6.服务质量要求:
6.1项目检测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公路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
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3号)、《江苏省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苏交执法质〔2020〕2号)等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
6.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48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并指派1名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参加每月考勤,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8天,中标人月出勤少于28天的,
招标人处中标人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县外检测机构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送样材料收集点或上门服
务。
6.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自委托日起3
个日历天内(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日历天内(不含委托
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6.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7.工期要求:按施工工程进度要求。(与施工工期及交竣工验收同步,水运部分交工验收合格满2
年进行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
具备交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担任过码头工程质量检测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确保自2022年4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
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
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若同一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内的检测内容,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三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须含责职分工);
③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正式员工;
5.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
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
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
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
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
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
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
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
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
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
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21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VReDZPeJRk15xLabU8-sg;提取码:cbht)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夏棋手机号
码:18012580222)。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0元。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
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
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
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
824641107@qq.com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
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
知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方
式:现金、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
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将
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扫描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
件第八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
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免
交各类保证金,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
0515-84198010。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一)
八、付款方式:①完成码头前沿水工结构,支付公路水运工程部分检测服务费的20%;②所有公路水
运工程部分单位工程完工,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公路水运工程部分检测服务费的60%;③交工验
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公路水运工程部分检测服务费90%;④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
束,根据公路水运部分施工审定价*中标检测费率结清。
注:①付款依据:付款前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上述
付款,均不计利息,结算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公路水运工程部分检测服务费=公路水运工程部分施工审定价*中标检测费率(公路水运工程部
分);
③公路水运工程部分中标检测费率=公路水运工程部分检测服务费中标价/3.3亿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相前联系电话:1377012999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张吉联系电话:1801258022215151022167
电子邮箱:824641107@qq.com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交通环保大楼
联系人:吕相前
电话:13770129997
电子邮件:3975578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06
联系人:薄志尚
电话:18914639009
电子邮件:14259112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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