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万宁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符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万宁市公安局关于

公开选聘“万宁智慧公安”项目安全防范

系统检测服务单位的通告




根据“万宁智慧公安”项目建设需要,为规范项目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万宁智慧公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业主单位


万宁市公安局

、项目概况


“万宁智慧公安”项目,合同总金额:58,66.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安视频监控点位补充、生态反向车辆卡口建设、治安卡口升级改造及扩建、视频存储容量利旧及升级扩容、一体化数据存储机房建设、人脸识别前端智能抓拍系统、视频专网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扩容、视频图像结构化应用及联网建设、公安合成作战应用平台、系统应用安全防护,合成作战室配套建设。目前,项目已通过初验,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需选聘第三方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资质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防检测,

三、检测费控制价

20万元(下浮率为1%-20%)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v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6.具备符合实施项目检测内容相关资质。

7.能独立实施检测工作。

8.安防工程检测技术联盟成员单位。(原公安部授权检测中心)

五、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现场报名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场确认,邮寄报名寄件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3.报名地址:万宁市公安局(万城镇望海大道北侧)

六、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业绩成果证明

5.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选聘办法

1.资格审查: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最终审查

(1)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一家时,由选聘人综合评比各参选单位的业绩、资质等资料,最终选出一家作为中选单位。

八、发布公告媒介:万宁市人民政府网

九、选聘人:万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62230606




(正文副本)万宁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聘“万宁智慧公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检测服务单位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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