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169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凡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夏洋15920403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8-11 18:46: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8-12 08:3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8-15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91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
(2)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3)比选范围:提供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夯实基础能力、2)打造存量经营与维系的原子能力、3)深度运营专区一人一码、4)面向专区会员用户提供个人一人一码(个人分销),制定个人分销计列规则,提供分销单量的统计技术保障、5)实现智能外呼、智能短推等智能营销流程、6)面向客户,提供柔性化的积木存量产品、7)政企专区建设、8)政企专区运营、9)权益运营、10)托收专项运营、11)终端商城建设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万元)(不含增值税)
1
/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
225.00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25.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互联网运营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朱凡       
电    话:020-38883626
电子邮件:zhufan.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55     
项目负责人:辛夏洋/张润瑶  
联 系 人:张润瑶  
电    话:020-83826260、15920403858  
电子邮件: zhangruny@zjscs.com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595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08月11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标包内容说明: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91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
(2)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3)比选范围:提供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夯实基础能力、2)打造存量经营与维系的原子能力、3)深度运营专区一人一码、4)面向专区会员用户提供个人一人一码(个人分销),制定个人分销计列规则,提供分销单量的统计技术保障、5)实现智能外呼、智能短推等智能营销流程、6)面向客户,提供柔性化的积木存量产品、7)政企专区建设、8)政企专区运营、9)权益运营、10)托收专项运营、11)终端商城建设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万元)(不含增值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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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权益专区运营支撑专项项目综合服务
225.00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25.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互联网运营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朱凡       
电    话:020-38883626
电子邮件:zhufan.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55     
项目负责人:辛夏洋/张润瑶  
联 系 人:张润瑶  
电    话:020-83826260、15920403858  
电子邮件: zhangruny@zjscs.com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595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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