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40万吨/年LDPE/EVA联合装置等5个主项基桩工程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337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7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平雅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代理联系人张蕾010-896510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40万吨/年LDPE/EVA联合装置等5个主项基桩工程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40万吨/年LDPE/EVA联合装置等5个主项基桩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23〕101号文核准,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石化股份计项〔202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40万吨/年LDPE/EVA联合装置等5个主项基桩工程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域。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3710万元(不含税)。其中:
标段一:150万吨/年乙烯装置(蒸汽裂解)等2个主项基桩工程,11250万元(除税);
标段二:8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等18个主项基桩工程,10810万元(除税);
标段三:40万吨/年LDPE/EVA联合装置等5个主项基桩工程,11630万元(除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相关主项基桩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预应力混凝土预制管桩、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方桩、钻孔灌注桩等多种桩型的基桩施工及接桩检测,以及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合同附件1相关约定 。招标范围不包含本工程基桩检测(除接桩检测外),以及基桩检测所需的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等配合工作,前期试桩工程。各标段基桩工程工作范围划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之“合同协议书”中的承包范围。
为优化大型复杂性项目管理,招标人保留在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相关基桩工程各标段承包范围之间局部调整工作界面的权力入 。
2.5本项目基桩工程划分>3个标段,本批次招标采购3个标段。其余标段待条件成熟后另行招标采购。
2.6投标人可在本批次招标采购的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基桩工程3个标段中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在本批次招标标段中只能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基桩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企业至少须备有五台及以上合格的可配最大桩锤不小于D80的三支点履带式打桩机,或更优的机械配置(例如型号为PD100、DH558、DH608的履带式打桩机),并提供相关设备检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基桩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基桩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7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9日 14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14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14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平雅敏、王心茹;
电话:0574-86446402;
电子邮箱:pingym.zh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蕾、李远大;
电话:010-89651069、15271182765;
电子邮箱:liyd2013@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0574-86446402

电子邮箱

yysl.zhl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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