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330451-04-01-354690
预算金额11140.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女士0573-838535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奔驰4S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奔驰4S店项目,全省统一赋码:2307-330451-04-01-354690:已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
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嘉开经发初【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
金,招标人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7012.0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2927.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约17527.87平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
积约 约54 00平方米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道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道路、绿化以及相应配套工程。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新建 绿化以及相应配套工程。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新建1栋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地
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总高度21.0m,其中:地下室层高 其中:地下室层高5.0m,底层层高,底层层高4 .2m,二层层高,二层层高4 .8m,三层层高,三层层高6m,四层层高 四层层高6 m;垃圾房
一座,高度3.9m。。((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2.2项目地点:位于经开区塘汇街道,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规划内部道路,西至新国鸿地界,北至中环北路绿化带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奔驰 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奔驰4 S店项目,包括土建 店项目,包括土建((含桩基、含桩基、基坑围
护等)、等)、室外工程、室内外水电安装(含电气、弱 室外工程、室内外水电安装(含电气、弱电、消防、给排水)、排烟通风、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门卫、围墙及配套建设室
外附属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
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年月 月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 年 年月 月日
设计及施工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 总工期控制在330日历天内(设计周期:日历天内(设计周期:全套施工图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全套施工图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审图送
审稿),确保,确保2024 年 年7月 月31日前 日前主体 主体结构封顶,通过中间结构验收合格。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
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标准:合格,其中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合格,其中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 达到100%,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即绿化初验合格至正式移交为止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
关部门的审查。
安全标化要求:争创嘉兴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5项目概算投资11140.5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376.02万元,预备费200.53万元。
2.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实行总
包);
②具 具有 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
果处于“合格 合格”状态。(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动态核查结果)。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
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
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3.1.4 投标人未被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及“信用中国(浙江)信用中国(浙江)”网站(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具有均予以认可)承接过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具有均予以认可)承接过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EPC或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
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证明材料需 注:证明材料需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如
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
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
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建筑工程EPC或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
绩。【注:证明材料需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
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
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②提供一
项即可)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质: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的国家 国家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 国家一级结构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资
格;
3.4 拟派施工负责人资质: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
目。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 0 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
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注: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
供相应 相应承诺书 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 无在建承诺书。
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则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则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投标及 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本项目网上登记,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登记即可 本项目网上登记,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登记即可。请各投标人的账号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进行投标登记。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
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9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
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2 月2 日 9:00时。
5.1.1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详见当日开 标室门口电子公告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 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 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 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 到账信息为准】。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 号)执 行,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 话: 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 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 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 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 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塘汇街道办事处

邮编: 31400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3-83838138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经和大厦由拳路111号7楼707室

邮编: 314000

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 0573-83853584/13736474000

传真:

电子邮件: 547714748@qq.com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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