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A包】东河区人民法院自助诉讼服务区建设及数字法庭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195.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单〔2020〕1192号
预算金额195.91万元
招标公司东河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白达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合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万龙
中标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5.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河区人民法院自助诉讼服务区建设及数字法庭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东河区人民法院自助诉讼服务区建设及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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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20〕119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T2020-09 | ||||||||||||
评审日期: | 2020年08月12日 | ||||||||||||
公示日期: | 2020年08月12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华宇公司具备完整的法院信息化解决方案,尤其是在审判业务应用软件方面,覆盖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司法公开、司法人事、司法协同等几大业务领域。采用华宇公司的产品,可以便于东河区法院更快的开展信息化建设,更好的满足法院信息化建设要求和法院审判业务实际需要。由于本次拟建设的项目存在与法院审判业务系统的信息交互,而审判业务系统里包含部分机密级和秘密级的案件,具有较高的安全保密要求,需要由具有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资质的集成商进行承建。 | ||||||||||||
采购人名称: | 东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新中西路 | ||||||||||||
采购人联系人: | 白达来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411185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合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厦12楼1202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558810104002568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郝万龙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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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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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白达来,刘利军,孙艳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河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合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合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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