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陵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铜陵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兴业招采【2023】130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铜陵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魏工0562-5306225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晏工19956245625
中标公司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兴业招采【2023】130(招标文件编号:兴业招采【2023】130)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2幢2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圣、季秋红、魏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C5栋12楼
联系方式:魏工 0562-5306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井路铜冠商务大厦1016室
联系方式:晏工1995624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工
电 话: 19956245625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2幢2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 铜陵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 | 铜陵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 | 铜陵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升级需按照省市平台一体化建设要求,通过省市平台协同深化,实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产品体系、统一服务流程,完善征信服务产品赋能、完善金融服务场景创新。市级平台升级完成后,将提供强有力的平台运行机制保障,实现平台建设平稳发展,为政府、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并满足省营商环境考核要求。 | 90日历天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圣、季秋红、魏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C5栋12楼
联系方式:魏工 0562-5306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井路铜冠商务大厦1016室
联系方式:晏工1995624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工
电 话: 1995624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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