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关于相机镜头采购项目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fzdwdclk202405 )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拟对相机镜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最高限价6092.67元(含税)。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1 |
相机镜头 |
个 |
1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到货 |
福州电务段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或原“95306”平台)已注册并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供应商库。
3.3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因存在企业行为和产品质量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或南昌局集团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定为C、D级供应商;其他被列入暂停采购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6月14日8:00至2024年6月19日8: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8:00时前上传邮箱:fzdwdbjjs@163.com。
4.4 递交报价资料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报价函》中“报价单位”栏填写内容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供应商库”单位全称一致。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1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fzdwdbjjs@163.com,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5.4 报价人以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报价评审按不含税总金额高低进行评审。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要求
6.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到货。
6.2交货地点:福州电务段。
6.3产品到达后,由买方按合同约定标准验收,有异议应在10日内书面向卖方提出。
七、质量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
7.1技术条件
7.1.1. 镜头直径:75.8mm。
7.1.2. 镜头长度:117.6mm。
7.1.3. 镜头重量:540g。
7.1.4. 镜头画幅:全画幅镜头。
7.1.5. 镜头分类:微单镜头。
7.1.6. 镜头结构:15组17片。
7.1.7. 镜头卡口:索尼E卡头。
7.1.8. 滤镜尺寸:67mm。
7.1.9. 光圈:最大光圈F2.8、最小光圈F22。
7.1.10. 光圈叶片数:9片。
7.1.11. 焦距范围:28-75mm。
7.1.12. 视角范围:对角线75°23′-32°11′
7.1.13. 保修服务:全国联保,三包服务。
7.1.14. 原厂出厂,无拆封。
7.1.15. 在官网能查询到配置信息。
7.2售后服务: 全国联保,三包服务。
八. 结算方式
8.1付款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80215XM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49号北侧
开户行及账号:福州市工行火车站支行 1402023509005720740
电话号码:0591-87051276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沁园支路49号
项目联系人:余茗子
电话:0591-87052503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