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3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莆田市秀屿区卫计局计划生育业务系统采购建设及电子证照硬件采购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乙方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5]YS[GK]2018012-1莆田市秀屿区卫计局计划生育业务系统采购建设及电子证照硬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安全设备 其他安全设备 1 国内 292000 292000 纵达 纵达
1 1-2 其他安全设备 电子证照硬件 1 国内 10000 10000 捷宇、良田、得力 捷宇K10A3T-100URL;良田S1080AF;得力9954
合计: 30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贰仟元整元(¥30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合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区政府司法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可供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所有货物按规定的时间安装完毕,交付采购人进行试运行。若因采购人原因需要提前或延迟提交,以采购人正式通知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待货物正常运行后支付合同款的95%
2 5 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8-08-15至2020-08-14

10、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还将向招标人偿还预付款及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全面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和社交软件平台优势,方便群众“随手办事”,破解群众办事难、来回跑的问题,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行政服务效能,增加群众的获得感,积极营造和谐向上的生育文明新风尚。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测人口态势提供新手段,为国家制定大政方针提供可靠的人口数据支持。 2.技术内容:1)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数据迁移;数据比对;自定义维护;安全保密需求,2)计生业务系统:网上计划生育证明;网上社会抚养费征收;便民应用;网上生育登记;网上避孕药具发放;安全保密需求,3)卫生计生系统信用档案:基本功能;安全保密需求。 3.技术方法和路线: 采用微信+电脑端的运行模式,采用B/S模式架构,后台采用分布式服务器进行项目部署,微信公众号网页使用HTML5技术,页面自适应,确保用户在不同的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均能获得一致的体验。后台管理页面亦对市面上的主流浏览器(IE、360、谷歌等)做了适配,确保显示效果。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电子文档对接,数量一套(含源代码1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乙方: 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区政府办公大楼 住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8号205室
单位负责人: 吴国顺 单位负责人: 谢元茂
委托代理人:
韦鹏
委托代理人:
刘俊杰
联系方法: 13706086907
联系方法: 189956669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软件园支行
账号: 账号: 4100200109200004464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