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看守所、拘留所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114
预算金额29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老师
中标公司成都益民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210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经开创投实业有限公司8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114
二、项目名称:看守所、拘留所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合同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经开创投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益民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小玉、张光元、蹇素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件一:警用食材配送服务;包件二:在管犯人食材配送服务;2、预算金额:290万元/年,其中包件一:80万元/年;包件二:210万元/年;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包件一成交折扣率为91%,包件二成交折扣率为91%;4、采购品目名称:C22040000-餐饮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8-8487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镜)20层2001。
联系方式:028-6103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8-61032618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
二、项目名称:看守所、拘留所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经开创投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双 龙路488号怡和新城E4区30栋附201-217号 | 80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益民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四路1号附7号 | 2,1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经开创投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餐饮服务 | 警用食材配送服务 | 警用食材配送服务(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一、配送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严格进货检查以及整个配送过程的控制,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配送单位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零售市场价。 三、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物资保鲜、保质措施,但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和保质。要严格仓储管理、出厂(库)检验确保绝对的卫生安全。 四、配送单位需配备厢式配送专用车辆,需冷藏、冷冻的物资(如:鲜猪肉及副产品、冻分割猪肉、冻畜禽类、速冻半成品、水产水发、豆制品)配送时须配备专用冷藏设施(如冷藏车);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供应商需科学调配配送车辆,保证及时配送。 五、配送单位应建立送食材资出入库台账,配送人员要求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态度,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合理诉求。配送措施和方式要适应季节的要求。 六、供应商应完善组织内分工,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进入相关场所的配送人员必须自觉配合门卫人员的身份核实、安全检查、道路指引以及服从采购人的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七、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公司资质证件、产品的质检报告、检疫报告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食材的退换: 对于生鲜食材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收货或要求换货,对于冰鲜(冷冻)类食材,采购人在解冻处理时发现食材质量问题,如非采购人造成,成交供应商应退换货品。 九、补(换)货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补货或换货要求时,应在两个小时之内按质、按量将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内有权增减所需产品的品种及数量。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推荐新的品种,是否使用由采购人决定。 十一、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 十二、成交供应商货品到达后,采购人指定专人按要求验收产品,验收合格后办理送货单一式二联,双方签字认可,不合格产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补换。 十三、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会同抽查食品来源、厂商制作场所及流程。 十四、配送费(含下货、搬运)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指挥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十五、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有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十六、如因食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导致食品安全的事故发生,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额医药费用及赔偿,并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七、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需变更供货内容及时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由双方协调,按菜单调换,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更改菜品中货品。 十八、成交供应商因不能继续履约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益民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餐饮服务 | 在管犯人食材配送服务 | 在管犯人食材配送服务(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一、配送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严格进货检查以及整个配送过程的控制,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配送单位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零售市场价。 三、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物资保鲜、保质措施,但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和保质。要严格仓储管理、出厂(库)检验确保绝对的卫生安全。 四、配送单位需配备厢式配送专用车辆,需冷藏、冷冻的物资(如:鲜猪肉及副产品、冻分割猪肉、冻畜禽类、速冻半成品、水产水发、豆制品)配送时须配备专用冷藏设施(如冷藏车);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供应商需科学调配配送车辆,保证及时配送。 五、配送单位应建立送食材资出入库台账,配送人员要求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态度,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合理诉求。配送措施和方式要适应季节的要求。 六、供应商应完善组织内分工,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进入相关场所的配送人员必须自觉配合门卫人员的身份核实、安全检查、道路指引以及服从采购人的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七、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公司资质证件、产品的质检报告、检疫报告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食材的退换: 对于生鲜食材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收货或要求换货,对于冰鲜(冷冻)类食材,采购人在解冻处理时发现食材质量问题,如非采购人造成,成交供应商应退换货品。 九、补(换)货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补货或换货要求时,应在两个小时之内按质、按量将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内有权增减所需产品的品种及数量。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推荐新的品种,是否使用由采购人决定。 十一、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 十二、成交供应商货品到达后,采购人指定专人按要求验收产品,验收合格后办理送货单一式二联,双方签字认可,不合格产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补换。 十三、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会同抽查食品来源、厂商制作场所及流程。 十四、配送费(含下货、搬运)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指挥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十五、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有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十六、如因食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导致食品安全的事故发生,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额医药费用及赔偿,并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七、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需变更供货内容及时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由双方协调,按菜单调换,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更改菜品中货品。 十八、成交供应商因不能继续履约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小玉、张光元、蹇素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件一:警用食材配送服务;包件二:在管犯人食材配送服务;2、预算金额:290万元/年,其中包件一:80万元/年;包件二:210万元/年;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包件一成交折扣率为91%,包件二成交折扣率为91%;4、采购品目名称:C22040000-餐饮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8-8487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镜)20层2001。
联系方式:028-6103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8-61032618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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