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三江供电分公司2024年新增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三江供电分公司2024年新增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公示竞争性谈
判结果公告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三江供电分公司2024年新增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24DEZ7)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三江供电分公司2024年新增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
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
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
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忙展有/ 狠
苏
公告签章
联系电话:0451-53683203
2024年05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1 | 电力设施保护 | 包1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万兴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1 |
2 | 电力设施保护 | 包2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万兴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1 |
3 | 电力设施保护 | 包3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万兴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1 |
4 | 生产辅助技改大修 咨询服务 | 包1 | 流标 | / |
5 | 中介服务 | 包1 | 流标 | / |
6 | 中介服务 | 包2 | 黑龙江龙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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