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自助设备采购项目(01包:迷你自助机及住院流程优化)中标公告项目编号:BB2019SHCGZ2851
金额
432.9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19shcgz2851
预算金额45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建华
中标公司广州海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32.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自助设备采购项目(01包:迷你自助机及住院流程优化)

2、项目编号: BB2019SHCGZ2851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01包为迷你自助机及住院流程优化,预算为450.6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01包供货及安装期不得超过 30 日历天

5、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450.60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19 7 11

8、开标日期:2019 89 9:00

9、评审委员会名单:周凯(组长)、徐凤云、闻帅、孟令建、黄煜

10、招标单位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5

招标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13855282266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 李建华、刘冬 ,联系电话: 0551-65149581-82618705603102

12、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50% ,收费金额:2.581万元

13、公告期限:20198 14日至20198 15

14、监督人员:黄从开

15、中标人名称: 广州海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庆亿街1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A706A房,中标金额: 432.912万元;
资格能力条件:/
质量:合格
业绩:1、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移动智慧医院服务平台项目;2、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海鹚医院移动医疗服务项目;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Hifond迷你设备购销合同;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Hifond迷你设备购销合同;5、厦门科宏眼科医院招商银行IT设备采购;6、鞍山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相关软件及硬件产品/设备采购安装合同项目;7、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项目;8、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智慧医疗项目;9、粤北人民医院Hifond迷你设备购销合同;10、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移动智慧医院项目;1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移动智慧医院服务平台项目;12、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项目;1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移动互联网医院项目;1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移动智慧医院服务平台项目;15、中山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开发智慧医院项目;16、安徽省立医院南区智慧医疗项目采购;17、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Hifond迷你设备购销合同;18、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智慧医院服务平台项目

获奖:1、支付宝2015年度最佳创新奖—广东省中医院;2、支付宝2015年最佳合作伙伴;32018年微信力量-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42019年微信支付行业创新大奖;52015年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最受用户喜爱医疗服务—佛山市第一人民

医院;62017年年度优秀微信智慧生活服务——南通市妇幼保健院;72015年“全国医院微信服务号前十强”——粤北人民医院;8、支付宝-蚂蚁金服2016年度“一蚂当先奖”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综合评标法得分:79.17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部,联系电话:0552-2074901。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内控合规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2019
8 14
附件:
1
、项目采购文件。
2
、中标人响应表和分项报价表。
3
、评审情况一览表。

附件285.ra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