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800m07qj00056001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4
公告正文
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设 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320800M07QJ00056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 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8 万元(其中巡特警屯兵点项目预算金额为 7.75 万元,交警机动大队项目预算 金额为 6.63 万元,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预算金额为 13.62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 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设 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设 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 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应证书、近 6 个月社保证明(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 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 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的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 求的相应资质)。供应商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 商自行承诺(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0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 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获取采 购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 质证书、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 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缺 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 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 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竞争性
磋商文件每份 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Z320800M07QJ00056001
2.标段名称:巡特警屯兵点、交警机动大队及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方案、施工图 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 万元(其中巡特警屯兵点项目预算金额为 7.75 万元,交警机动大队项目预 算金额为 6.63 万元,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预算金额为 13.62 万元),报价超过预 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设计规模:
(1)巡特警屯兵点项目
将武警支队原机动中队改造为巡特警屯兵点。该地块位于朝阳东路南侧,占地 1194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100 平方米,现有三层楼一栋及配套附属用房。
为满足巡特警机动大队住宿、备勤等需求,需对住宿、食堂、洗漱间、存储间、公共卫生间、训练用房等设施进行维修。
(2)交警机动大队项目
将武警支队原教导队改为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该地块位于朝阳东路南侧,占地 464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100 平方米,现有三层楼一栋及配套附属用房。
为满足交警机动大队住宿、备勤等需求,需对住宿、食堂、洗漱间、存储间、公共卫生间等
设施进行维修。
(3)联创中心(含信访业务用房)项目
将海防大队改为联创中心。该地块占地 5623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250 平方米,现有三层办 公楼一栋、二层住宿楼一栋及室内健身房一处,另有大型车库 9 间。
根据大数据支队对市局联创中心初步构想,设置创新成果展示大厅、运维及研发工作室、会 商室、会议室、培训室、实验室、驻场企业展示区、接待室、民警办公室、停车区等。根据 信访业务用房需求,利用院区西侧围墙开设专用门头,在三层主楼一层设置接待区、调解区、视频接访区,在二层住宿楼一层设置办公、备勤区。以上硬件环境改造加上三栋建筑物内外 出新、场地排水等改造。
6.采购需求: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区域及配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设计涉及内容: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等。送审资料及施工图需盖有建筑工程相应资质章,并配合土建设计单位完成咨询与设计,配合 完成甲方等有关部门所需的图纸审核工作、配合后期现场施工等咨询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 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质量标准: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 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并审查合格,并 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8.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委托人单项设计进度计划进行,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单项设计方案、50 日内完 成单项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出具最终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方需提 供每个单体六张,经甲方认可且满足甲方要求的不同部位的效果图(同一部位修改视作一 张)。如甲方要求额外提供效果图,经甲方认可且满足甲方要求的额外的效果图,甲方另外 支付 1000 元/份。
本项目供应商进行二次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第二次报价 为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现场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以第二次现场报 价做为最终报价。经磋商后,最后报价低于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 比例调整,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 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应证书、近 6 个月社保证明(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 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 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的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 求的相应资质)。供应商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 商自行承诺(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质证书、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加 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格式自拟);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 律不予退还。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 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 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收取: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 理 。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 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 楼 1208 室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9 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208 室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33754964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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