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114号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秉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女士159214515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114号
 
 
 
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

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秉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询价文件
(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评标办法
(九)合同的授予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
(二)报价部分
 
 
 
 
 
 
 
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114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6000元
最高限价:56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双层玻璃杯、雨伞、宣传海报、笔记本、全棉毛巾、记事本、小学生作文本、抽纸、手机支架笔、查螺双肩包、镊子、驱蛇仗、保温杯、折叠式查螺框,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方式: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也可把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1447745144@qq.com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0时30分
地点: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5日10时30分
地点: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笠帽山路2039号 
联系方式:0562-8814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秉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联系方式:1592145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1592145158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资格审查资料
见询价公告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预算控制价
56000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询价公告
5
采购方式
询价
6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7
供货期
见询价公告
8
质保期
三年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0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不接受
11
投标保证金

12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3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出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
14
勘察现场的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的地址为: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先生、0562-8814795
15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文件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个月
17
付款方式
于货物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后以转账方式全额付清。
18
履约保证金

19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见询价公告。
2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见询价公告,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2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23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2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24
政府采购政策
一、中小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三首、创新产品
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政办〔2021〕11 号)和《铜陵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财购〔2021〕12 号),规范支持三首、创新产品政策,具体为三首产品和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创新产品应提供市科技局公布的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目录相关文件,三首产品应提供省经信厅公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相关文件或省经信厅网站公开的截图,未提供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即给予获得证书的相关产品加分或做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名单,未提供的不享受加分或做为未实质性响应。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由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
报价扣除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三首、创新产品价格扣除:10%
26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查螺双肩包,属于工业行业。
27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由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贰仟伍佰整,此费用应综合进投标单价和总价中,清单中不需要单列,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29
信用查询
详见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询价须知
(一)总则
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的货物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交的技术服务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分散采购,编制询价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
2、本次招标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纳入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本询价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询价文件是否列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本询价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由权威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3、采购人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为万元或元,如有小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是否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判。
4、供应商的响应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文件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二)询价文件
6、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满足询价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疑问等问题应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询价文件的澄清
8.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8.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按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公告网站,告知所有供应商,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因此,供应商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要求,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9.询价文件的修改
9.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对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并对这些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询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询价响应截止日期,并以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10、关于偏离
10.1.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0.2.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所供货物和服务在功能上无法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最低要求。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或者所供货物和服务实质上能够满足所列技术需求达到的功能,只是因为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而导致不能在技术参数中响应。
10.3.出现实质性偏离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出现非实质性偏离的,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补正或承诺。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补正的内容不能说明问题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0.4.响应文件中出现的偏离是否属于实质性偏离,以及偏离程度由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三)供应商
12、投标费用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3、合格的供应商
13.1合格的供应商应当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所载明须满足的最低条件。
13.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1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3.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3.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3.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勘察现场
14.1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4.3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5、知识产权
1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5.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6、纪律与保密
16.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6.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6.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16.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6.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6.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6.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6.2.2.1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6.2.2.2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16.2.2.3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6.2.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呈规律性差异;
16.2.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
16.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投标品牌
询价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并无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的技术规格。
19.签章的效力
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21.询价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1.1供应商的询价响应书、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询价响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1.2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询价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2.询价响应书构成
22.1 询价响应书应包括本询价文件第五章询价响应书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2.2供应商必须对其询价响应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询价响应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2.3供应商不得擅自对询价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询价响应书在谈判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23.询价响应报价
23.1 询价响应报价应清楚地标明供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询价响应将不被接受。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控制数或不按规定格式进行报价的属于无效响应。
23.2询价响应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3.3投标报价只限于填写在投标报价表内,响应文件其它位置不应出现报价内容。
23.4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交付后约定期限内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3.5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服务内容明细和总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4.询价响应货币:须以人民币报价。
25.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25.1供应商在其询价响应书中,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其询价文件的一部分。
25.2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6.询价响应保证金(如有)。
27、询价响应书的密封和标记
2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用包装袋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7.2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
27.3 响应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否则响应无效。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28.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28.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28.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28.3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9、拒绝的投标书:
采购单位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30、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30.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询价响应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30.2供应商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六)开标现场
31.开标程序
31.1 主持人按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31.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31.3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任何对开标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当场即时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对开标过程理解和接受。
31.3.1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与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性。有质疑的应当场提出。
31.3.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1.3.4 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记录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七)评审
32.评审程序
32.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2.2、询价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得进入报价
32.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书及样品(如有)进行审查。
32.4、询价小组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对否定的供应商,询价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记录上;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并记录入评审记录。
33. 资格审查
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33.1.询价响应书及样品
询价小组将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书,了解其与询价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并对照本询价文件规定评判供应商是否合格。审查完询价响应书后,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如有)进行检验。
33.2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及信用查询情况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如最后报价相同,由评委综合评定绿色节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行排序。
32.3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最迟在3个工作日确定成交结果,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废标
3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35.1合格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3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3采购需求出现重大问题,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继续评审的;
3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九)评标办法
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36、评标程序
评委会应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采购需求,应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征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
3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
36.2 先进行有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推荐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36.2.1评委会发现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系统在线回复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否定的竞争性询价响应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评审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询标函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编号
 
评标委员会询标内容
 
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审查结论
 
£通过。
□不通过。
原因:
 
 

 
36.2.2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36.2.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
36.2.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2.5、如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的,各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将相关原件材料等带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迟交将不接收。相关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当加盖公章装订入询价响应文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36.3.6评标委员会评审询价响应文件依据为询价响应文件以及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的其它资料。
36.3.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询价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6.4评标委员会发现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6.5响应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条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为准。由采购人代表或委托磋商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反馈至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评标过程中因网络、网站的问题无法查询时,在成交公告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查询并直接采用。
以上情形由响应单位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6 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询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主要标的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主要标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规定处理。
37、有效性审查
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审核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2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提供授权委托书放入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投标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
3
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按询价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按询价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至投标截止日,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按询价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4
标书盖章
响应文件盖章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5
标书响应情况
相关内容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
其他要求
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报价部分评审
38.1供应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开启其报价部分。
38.2评审委员会将对进入报价部分评审的各供应商的报价部分有效性进行审查,经评审有效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8.2.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8.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8.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8.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8.3报价无效的几种情形
38.3.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
38.3.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38.3.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出现异常导致不能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
38.3.4按37.2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确认的。
38.3.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中其它合格性评审要求。
38.4 主要标的一览表的评审
此表中主要标的由采购人列出,产品由供应商填写,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无效的几种情形如下:
38.4.1内容与技术规格响应表内容不一致的;
38.4.2表中填写的标的项比采购人列出的主要标的缺少的;
38.4. 3其他未满足法律法规或询价文件列明的必须满足的要求的。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39、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40、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按照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询价响应文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中标人询价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中标人如不按本询价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有投标担保的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1.4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询价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41.5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42、履行合同
42.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4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验收
43.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3.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验收。
43.3采购项目首次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问题验收不合格导致重新组织项目验收的,如采购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由采购人承担。
43.4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场拒收,已接受的应妥为保管,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验收合格并足额付款的,视同甲方认可乙方所交产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43.5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在递交质疑函时一并递交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如对本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对文件理解和接受。
投标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前提出。
关于询价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询价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质疑提出阶段的不同分别见招标公告和成交公告。
质疑的提交要求、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注:
1、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单位
参考图片*
1
 
双层玻璃杯
容量:400毫升,
颜色:盖蓝色或黑色,
定制logo
(印字:科学补碘健康一生。落款:义安区血防站)
礼盒包装
 
 
 
300个
 
2
雨伞
10个根伞股,64cm双人雨伞,定制logo(印字:科学补碘健康一生。
落款:义安区血防站)
 
 
200把
 
3
宣传海报1
50*70cm腹膜,加装不干胶,定制图片;
落款: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600张
 
4
宣传海报2
50*70cm腹膜,加装不干胶,定制图片(同上)
 
600张
 
5
笔记本
定制:规格26*21cm,内心100张,200页码,软面,定制logo;
第一页印制血吸虫病诊断与治疗,第二页印制义安区血吸虫病流行示意图
 
200本
 
6
全棉毛巾
定制:规格35*75cm全棉毛巾,独立包装,定制logo
 
500条

7
记事本
定制:规格A5内芯定制彩色画面,30张,定制图片,
封二为义安区血吸虫病流行概况,
扉页为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封3.4内容另行提供
 
1000本
 
8
小学生作文本
定制:A5规格,21*14cm内芯30张通用横线80克双胶纸。定制图片
 
2000本
 
9
抽纸
定制:外盒长21*宽11*高8cm内装130抽3层,390张纸,纸巾长度175*175毫米,定制图片
 
1000盒
 
10
手机支架笔
定制:触屏中性笔,笔芯0.5mm进口黑芯材质,ABS喷胶。
 
2000支
 
11
查螺双肩包
定制牛津布
41*12*29.
15.6寸,定制logo
 
100件
 
12
镊子
不锈钢材质 长20cm
 
100把
 
13
驱蛇仗
铝合金、四节、避震直柄、可伸缩
 
100把
 
14
保温杯
定制:高档防摔隔热保温杯。400毫升,定制logo
 
100个
 
15
折叠式查螺框
定制:不锈钢材质,内边净长33厘米
 
100个
暂无

 
注:*图片仅供参考,具体实物及定制logo等信息需与招标人确认完成。
二、主要标的一览表
此表中主要标的由采购人列出,产品由供应商填写,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货物类
名称:查螺双肩包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00件
单价: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114号                                       
                                                             
 
 
 
采购人(甲方):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供应商(乙方):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 甲方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2. 乙方名称:                                                
3.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114号                                       
4.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货物(其内容必须与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一致,如修改,修改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与型号
数量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小计
其它
1
 
 
 
 
 
 
 
2
 
 
 
 
 
 
 

 
 
 
 
 
 
 
合计
 
 
 
 
 
 
 

三、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价款分   次支付,                  。   
五、交货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地  点: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询价文件;
(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及书面承诺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①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 五 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因乙方责任导致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场拒收,已接受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七 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七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
1. 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三年。
2. 乙方在 质量保修期  时间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七 天,每天 二十四 小时
3.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两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八 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五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
5.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两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 一 小时内到达现场。
九、现场条件
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现场条件为    符合条件    。
十、违约责任
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5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在 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天后 情形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项目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双方确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十二、其它条款
1、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本单位的全体人员负全部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一切费用;
2、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第六章:询价响应书的格式
 
 
 
 
询价响应书
 
项目编号:秉弘招标【2023】114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                                    (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询价响应授权书
3、询价响应函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表
2、主要标的一览表
3、中小企业材料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询价响应授权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本单位(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询价、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询价响应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询价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单位名称):
1、根据贵方  秉弘招标【2023】114号   采购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3、至投标截止日,我方、包括我方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接受处理。
4、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折扣)的投标人。
 
询价响应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技术规格响应表
序号
品名
询价文件要求
产品具体参数
偏离及其影响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1
双层玻璃杯
 
 
 
2
雨伞
 
 
 
3
宣传海报1
 
 
 
4
宣传海报2
 
 
 
5
笔记本
 
 
 
6
全棉毛巾
 
 
 
7
记事本
 
 
 
8
小学生作文本
 
 
 
9
抽纸
 
 
 
10
手机支架笔
 
 
 
11
查螺双肩包
 
 
 
12
镊子
 
 
 
13
驱蛇仗
 
 
 
14
保温杯
 
 
 
15
折叠式查螺框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产品具体参数”中,不能只填写“响应”。如所投产品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存在差异,须填写“偏离情况”,并将这些差异内容予以说明。
2、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5、询价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投标报价表
序号
品名
产品品牌与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双层玻璃杯
 
 
 
 
 
2
雨伞
 
 
 
 
 
3
宣传海报1
 
 
 
 
 
4
宣传海报2
 
 
 
 
 
5
笔记本
 
 
 
 
 
6
全棉毛巾
 
 
 
 
 
7
记事本
 
 
 
 
 
8
小学生作文本
 
 
 
 
 
9
抽纸
 
 
 
 
 
10
手机支架笔
 
 
 
 
 
11
查螺双肩包
 
 
 
 
 
12
镊子
 
 
 
 
 
13
驱蛇仗
 
 
 
 
 
14
保温杯
 
 
 
 
 
15
折叠式查螺框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说  明:
1、本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表示。
2、单价和总报价均包括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各项措施费用以及风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询价响应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主要标的一览表
此表中主要标的由采购人列出,产品由投标人填写, 内容必须与技术规格响应表内容一致,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货物类
名称:查螺双肩包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00件
单价: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主要标的一览表”中。且内容必须与技术规格响应表相应内容一致。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投标人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中小企业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铜陵市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的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询价响应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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