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Ⅲ、Ⅳ、Ⅵ、Ⅷ、Ⅸ标项)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zb-2023-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工152024068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Ⅲ标项、施工Ⅳ标项、施工Ⅵ标项、施工Ⅷ标项、施工Ⅸ标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QZB-2023-006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级财政资金约979万元 ,招标人为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陇县八渡镇、河北镇,涉及党家河村、杨家庄村、白石村、韦家堡村4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梯田6164亩,配套13.749km砂砾石道路,土质排水沟13.749km。田间道路栽植行道树4584株,配套植物护埂47.31hm2,项目宣传牌2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9 个施工标项; 1 个监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施工标项:
(003)施工Ⅲ标项:白石村坡改梯面积354亩,道路长度1415m,排水沟长度1415m,植物护埂面积2.71h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4)施工Ⅳ标项:白石村坡改梯面积612亩,道路长度341m,排水沟长度341m,植物护埂面积4.67hm2,行道树数量1495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6)施工Ⅵ标项:党家河村坡改梯面积609亩,道路长度1055m,排水沟长度1055m,植物护埂面积4.72hm2,行道树数量3089株,水保宣传牌1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8)施工Ⅷ标项:党家河村坡改梯面积679亩,道路长度847m,排水沟长度847m,植物护埂面积5.20hm2;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9)施工Ⅸ标项:党家河村坡改梯面积588亩,道路长度2909m,排水沟长度2909m,植物护埂面积4.44hm2;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交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至少各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登记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查截图);
5、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必须是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的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7、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同时应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备;
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施工Ⅳ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6施工Ⅵ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8施工Ⅷ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9施工Ⅸ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获取方式: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近一年(2022年度)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宝鸡市渭滨区蟠龙路九龙新城9号楼1单元0601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注:在公告发布期间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前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 16 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7.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主要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7.6、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陇县东大街1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892786685
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蟠龙路九龙新城9号楼1单元0601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15202406861
施工Ⅲ标项、施工Ⅳ标项、施工Ⅵ标项、施工Ⅷ标项、施工Ⅸ标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QZB-2023-006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级财政资金约979万元 ,招标人为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陇县八渡镇、河北镇,涉及党家河村、杨家庄村、白石村、韦家堡村4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梯田6164亩,配套13.749km砂砾石道路,土质排水沟13.749km。田间道路栽植行道树4584株,配套植物护埂47.31hm2,项目宣传牌2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9 个施工标项; 1 个监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施工标项:
(003)施工Ⅲ标项:白石村坡改梯面积354亩,道路长度1415m,排水沟长度1415m,植物护埂面积2.71h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4)施工Ⅳ标项:白石村坡改梯面积612亩,道路长度341m,排水沟长度341m,植物护埂面积4.67hm2,行道树数量1495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6)施工Ⅵ标项:党家河村坡改梯面积609亩,道路长度1055m,排水沟长度1055m,植物护埂面积4.72hm2,行道树数量3089株,水保宣传牌1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8)施工Ⅷ标项:党家河村坡改梯面积679亩,道路长度847m,排水沟长度847m,植物护埂面积5.20hm2;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09)施工Ⅸ标项:党家河村坡改梯面积588亩,道路长度2909m,排水沟长度2909m,植物护埂面积4.44hm2;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交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至少各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登记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查截图);
5、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必须是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的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7、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同时应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备;
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施工Ⅳ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6施工Ⅵ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8施工Ⅷ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9施工Ⅸ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3施工Ⅲ标项:陇县八渡、河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获取方式: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近一年(2022年度)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宝鸡市渭滨区蟠龙路九龙新城9号楼1单元0601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注:在公告发布期间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前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 16 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7.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主要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7.6、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陇县东大街1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892786685
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蟠龙路九龙新城9号楼1单元0601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1520240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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