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川药采联办〔2015〕18号)要求,已挂网产品在其他各省级采购平台上新产生的最低参考价格,须在该价格公布后书面提交至四川省药招中心。现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主动申请更新下调部分已挂网产品最低参考价格。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产品信息公示期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6日。部分已挂网产品参考价格更新信息详见附件1。
二、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材料接收及要求
公示期间,对公示产品的参考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将所涉产品真实、有效的全国范围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价格信息的书面材料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填写,并现场交至四川省药招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传至邮箱scsjyzx@126.com,以便核查。公示期后收到的异议(时间以纸质版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时间为准),另行处理。
三、其他
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窗口(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
耗材业务咨询电话: 028-86931931
附件:1. 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部分已挂网产品参考价格拟更新信息.xls
2. 参考价格更新信息实名质疑表.xls
3. 关于参考价格更新信息的举报材料.doc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1. 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部分已挂网产品参考价格拟更新信息 2.参考价格更新信息实名质疑表 3.关于参考价格更新信息的举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