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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i宜宾及宜宾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对接及功能升级项目采购需求的调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对i宜宾及宜宾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对接及功能升级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i宜宾及宜宾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对接及功能升级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在采购人处获取采购需求和反馈材料(参考格式)。
二、调查方式及内容
(一)调查方式
本项目需求调查采用书面咨询方式进行,参与书面咨询的潜在供应商须按时递交反馈材料。
(二)调查内容
请参与本项目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根据采购需求在调查时间截止前递交以下反馈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 潜在供应商情况简介及联系方式;
3. 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维护、更新以及数据处理设备等必备件采购情况,预算报价、专业建议等其他相关情况)。
上述反馈材料参考格式在采购人处获取格式文本,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纸质版材料、可编辑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82433091@qq.com。
三、材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前递交,逾期不予接收。
(二)递交材料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人签收日期为准,请潜在供应商考虑邮寄过程所需时间)。
(三)递交材料地址: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4 室(市民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四)联系人及电话:汤洪鉴,13060074083、0831-2335951。
四、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潜在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二)所有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需求调查反馈材料在递交后不予退回。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i宜宾及宜宾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对接及功能升级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在采购人处获取采购需求和反馈材料(参考格式)。
二、调查方式及内容
(一)调查方式
本项目需求调查采用书面咨询方式进行,参与书面咨询的潜在供应商须按时递交反馈材料。
(二)调查内容
请参与本项目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根据采购需求在调查时间截止前递交以下反馈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 潜在供应商情况简介及联系方式;
3. 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维护、更新以及数据处理设备等必备件采购情况,预算报价、专业建议等其他相关情况)。
上述反馈材料参考格式在采购人处获取格式文本,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纸质版材料、可编辑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82433091@qq.com。
三、材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前递交,逾期不予接收。
(二)递交材料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人签收日期为准,请潜在供应商考虑邮寄过程所需时间)。
(三)递交材料地址: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4 室(市民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四)联系人及电话:汤洪鉴,13060074083、0831-2335951。
四、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潜在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二)所有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需求调查反馈材料在递交后不予退回。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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