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XXX沈阳审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240417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矫捷024-24345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XXX沈阳审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240417010
项目名称:XXX沈阳审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92.903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903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XXX沈阳审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全部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军区某某保障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方式:周先生 024-2886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联系方式:矫捷 024-2434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矫捷
电 话:  024-2434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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