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22]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京口区
2、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在南水桥泵站至梦溪路正东路段新建DN1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572米,学府路京口路段至学府路梦溪路段新建DN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573米,正东路酒海街至梦溪路段新建DN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295米,梦溪路正东路段至梦溪路花山路段新建DN1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999米,排口处理设施2座,5万吨/日高效净化设施1套。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全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设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4、招标控制价: 227.23万元。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各投标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工程师(市政类)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提交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8)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9)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六、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报价得分10分,商务评审50分,技术评审4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报价得分(10分)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7.23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加0.5分,最多得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报价得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商务评审(50分)
1、人员配置(20分)
(1)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的加2分,同时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成员中包含给排水或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工程经济或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岩土或勘测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若以上具备注册人员同时为正高级工程师的每项可得2分,最高得14分。(需提供拟派项目成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类似业绩(10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管道项目设计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管道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综合实力(10 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0.5分,该部分最高的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市政行业协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0.5分,该部分最高的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市政行业协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3)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省级及以上的给水或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正式实施时间为准,提供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企业信誉(10分)
(1)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得证书有效期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协会诚信评价AAAAA级设计诚信评价证书的得5分,AAAA级设计诚信评价证书的得3分,AAA级设计诚信评价证书的得1分,其余得0分。需提供诚信评价证书扫描件及公示网页方可得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的:AAA++级得5分,AAA+级得4分,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三、技术评审(40分)
(1)现状评估及问题分析(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理解程度,包括对项目背景、建设需求、建设内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分析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8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2)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10分):根据投标人对总体设计思路正确性、技术路线合理性进行打分,包括国家和地方要求和需求,设计目标、设计对策或系统方案、实施方案等。本项最高得10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3)方案比较(12分):根据投标人技术评审设计方案进行打分,是否提出多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全面?针对性如何?本项最高得12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12分,良得8分,一般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4)经济指标(4分):根据投标人技术评审经济指标进行打分,是否内容详尽,投资控制良好有效;经济指标合理,符合本地建设市场实际情况。本项最高得4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5)设计质量保障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设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打分,是否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明确人员组织保障、质量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本项最高得3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后续服务(3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承诺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包括疫情期间24小时内快速到现场服务,有明确的响应时间和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现场服务水平等。本项最高得3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评分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获奖证书、奖项、人员证书、合同等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提供的证明或评分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若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有 2 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00:00至2023年1月16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400-998-0000)。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3年1月12日00:00至2023年1月16日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1-85032867、85026045)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滨水路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联系人:史工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0511-85583512 电 话: 0511-85290969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