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竹镇CR2023-04地块成交公示
金额
713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新竹镇CR2023-04地块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17: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请从word粘贴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自然资出示2024-02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182024119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新竹CR2023-04地块,位于新竹镇大路组团大新路北侧,面积为18506.74㎡(折27.76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成交价713万元。受让单位:九一环保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宗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地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宗地项目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琼建科〔2023〕240号)及《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开发建设期限: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内动工,动工之日起540内竣工,竣工之日视为投产,项目须在投产后360天内达产。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

(四)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成交价款不包括有关税费,竞得人须按照规定到县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三、公示期:2024120日至2024129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3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政编码:571200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822430

电子邮件:dayongdigu@163.com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月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