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商务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17.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aeehx00228
预算金额17.98万元
招标公司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绍杰0551-68852527
中标公司安徽省合肥小汽车滨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7.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商务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EEHX00228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商务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合肥小汽车滨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飞龙路繁华大道东1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17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飞龙路繁华大道东1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1798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传祺 GM8 |
广汽传祺 |
GM8;2020 款;领航款 390T 尊享版 |
1 |
179800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金平,王雷,潘学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2158元
七、公告期限
金额:¥215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525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8841527【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商务车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8841527【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商务车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肥光办公区2号楼5楼
联系方式:68859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68838796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doc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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